Re: [FB] 直播/反对同婚纳入民法的“爱家公投”已

楼主: sa99 (no deviation)   2018-08-29 10:39:55
※ 引述《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之铭言:
: ※ 引述《chben (酷儿鸡精)》之铭言:
: : 爱家公投已经连署多久了 四月就开始连署到现在
: : 同婚公投什么时候连署的 八月初才开始 然后八月底截止
: : 更不用说连署时间根本不到一个月 还要整理还要送交
: : 再来比比看爱家公投是动用多少资源跟人力还有金钱在做这件事
: : 有教会的宗教力量 有政治的影响力跟金钱吗
: : 光台湾每间教会贴个布条的曝光度就多少了 更不用说还可以找各个政治人物站台
: : 同婚公投只有一两个人数不多的团体组织 加上全台湾少数店家的宣传
: : 到底是要怎么比较?
: : 然后要用连署人数来说同婚是个笑话 真的是好棒棒
: : 再者什么叫做少数人的特权???
: : 原来LGBTQ想要结婚 想要跟一般人一样拥有结婚后的所有权利
: 虎烂.....
: 一般人根本没有"跟同性结婚"的权力
: 所以甲甲的权力跟一般人的权力
: 根本一样啊
: : 这叫做特权???
: 啊你今天要创造一个跟同性结婚的权力
: 不叫特权叫什么?
: : 如果萌萌没有去搞个爱家公投 谁会想要来个同婚公投来抵制
: : 当别人一直呼你巴掌时 你难道就要乖乖的挨打吗???
: : 但我觉得仇甲们也是无视就是了
: : 无视萌萌们低智商的抹黑仇视言论
: : 反正对他们来讲
: : LGBTQ就是不该存在的一个族群吧
wayne62: 异性恋 为何要有"跟同性结婚"的权力? 124.218.222.174 08/29 03:45
→ wayne62: 要异性恋去跟同性结婚 非权力而是逼婚吧 124.218.222.174 08/29 03:46
→ wayne62: 既然跟同性结婚非异性恋想要的, 这就非 124.218.222.174 08/29 03:50
→ wayne62: 权力。后面的推论就不成立或有误 124.218.222.174 08/29 03:50
→ wayne62: 这么 似是而非 漏洞百出 有很难看出来吗? 124.218.222.174 08/29 03:54
推 x747: 只有你不懂意思啊甲甲 180.176.181.146 08/29 07:37
→ wayne62: 看楼上前面的推文 就离题自顾自的乱讲, 124.218.222.174 08/29 09:56
→ wayne62: 那是谁看不懂,更像x大根本没看乱回
民法亲属篇
第 972 条
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
释字第748释宪案:
民法关于婚姻规定,如使同性二人“无法”以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
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违反宪法第22条保障婚姻自由与第7条平等权。
有关机关应于两年内修法,修法方式由立法决定,如逾期未修正,相同性别二人为成立上
开永久结合关系,可以直接依民法婚姻章规定,持二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哪一条法律包含释字748哪一句话哪一个字提到 "性向"?
全部的法律规定包含释字说明的都只有 "性别"
同婚吵这么久跟释宪的目的在于 "平权"
目前婚姻双方当事人一定是要一位男性跟一位女性,无法女女跟男男
所以释宪争取男男跟女女也可以结婚
T大所言即是透过释宪争取本来没有"特别增加"的权力
什么叫异性恋不想要? 同性恋想要?
你不但逻辑跟法律知识盲目到可怕,也完全没有平权的概念
平权的定义在于任何 "性别" 的人都可以依照自由意志跟意愿选择跟同性别或异性别的人
结婚,无论你是正常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泛性恋
跟性向有什么屁关系?
那双性恋、泛性恋硬要分边吗?
法律只有规范什么行为可以什么不可以,没有所谓想不想,也不会因为你的性向减损你想
要或不想要的权利
硬要分性向提到爱滋病你就又不说性向了? 自助餐真棒
看不懂你的是你,不但法盲且理盲
请不要用屁眼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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