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吴祥辉 提告Ptt乡民ubcs + 求偿200万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8-29 00:28:02
: 结果被钓起来的人还说他没念书
: : 大家晚安,我是要被847先生告妨碍名誉的苦主UBCS本人...
: : 很想请847先生“拜托,只要读一点点书就好了啦!”、“Google不到第三页就会看到。”
: : https://goo.gl/EqKWEg
: :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 : 第 310 条
: :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 :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 : 罚金。
: :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
: : 关者,不在此限。
: : 第 311 条
: : 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我比较想知道
在自己明知自己不犯法的情况下
被人家告了
那...
要不要跑警局跟侦查庭?
还是说
就算明知对方一定告不成
但侦查庭传了不去就会被通缉?
如果不能不去..
你一跑警局跟侦查庭你就输了啊...不起诉是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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