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奕凯:不可强迫他人签连署书

楼主: iamsiusa1 (王奕凯)   2018-08-27 20:44:52
其实大师蛮超译的,我回应说清楚,所以还请见谅我占用版面,说明一下我的看法。
我的原则就是认同不能强迫连署,也认为可以有不表态的权利,但也支持社运伙伴可以去
做行动尝试要求表态。
但今天怎样划这对错的界线?
我认为罗宜今天明确做错的一点是,是不该说“市长你不说自己墨绿吗?你为何不签?”
这句话,因为其实没有道理说自己墨绿就要签,因为很多独派也没支持签东奥正名。
不签有很多理由,但没有说什么背景就一定要签什么。
其次,他这是一个刻意为之的行动,目的确实就是想要看看柯对这个活动的态度,因此我
会拿社运的标准来看,所以我知道这讲出来,一定有人难以接受,我认为他如果动手、推
挤,我会觉得那就是暴力胁迫。
以及他在柯回应拒绝或说再看看后,还继续追问,我也认为是强迫。
但因为今天留下了模糊,就是他让随扈挡,然后自己没有回应,所以到底这时候是不是强
迫?
我认为如果是一般卖爱心笔的情况其实是强迫,但就一场行动来说他还不算做到暴力胁迫
的地步。
所以我只想用比较缓和、用建议的方向来提出我的看法。
我认为以我对他们的认识,其实柯随便回我再看看或我不想表态,罗宜等人应该都不会再
追问。
但我也无法背书,所以我对此只提说,“如果柯拒绝,罗还再问,就是强迫。”
其次,我对柯则认为,其实他如果能够回应一下,那今天这对错问题就更好判断。
我自己的立场是政治人物有责任听意见,但不见得要表态,因为不表态也是一种表态。
因此我不认为柯有错,但可以做的更好,但同时站在社运行动的标准我也不认为罗有错,
他摆明就是想行动,用爱心笔的标准来看他我觉得也不对。
我是希望用建议的方式,看能不能让大家觉得这样做会更好。
※ 引述《jacklyl (超越大师)》之铭言:
: ※ 引述《EvilisGood (Hustler)》之铭言:
: : 尽管身为大力推动东奥正名的独派,
: : 但士林北投议员参选人王奕凯表示,
: : 任何人都不应该强迫别人签连署书才对。
: : 王奕凯
: : https://tinyurl.com/yddogs58
: : 我不认为连署书可以强迫签,但所有人都有权利询问政治人物是否愿意表态跟支持。
: : 这二者不互斥。
: : 一方可以问、一方也能拒绝,拒绝后就不能再要求,再要求就是强迫。
: : 因此,如果早上柯文哲市长是用回应媒体的方式,以不表态的权利的内容,回应询问他
: 连署的独派青年罗宜,我想对方应不会再要求连署,也就结束了早上的这一局,若回应后
: 罗宜还要求他连署,那么我才认为罗宜就是不对的。
: : 我支持柯文哲有不表态的权利,也支持任何市民都有询问政治人物的对于政治路线的想
: 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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