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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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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副理1千万汇成1亿 法官:不可原谅
台北富邦银行一名陈姓女副理5年前复核客户汇款资料,看错一个“0”把1千万元误植成1
亿元汇出,事后被银行惩处记过与申诫各一次、年度考绩乙等,陈女自认遭羞辱,提告要
求银行赔偿100万元并撤销惩处,高院认为分辨存提款单的阿拉伯数字有几个“0”,是银
行行员基础能力,陈女是资深主管却误判,显属不可原谅的重大疏失,日前仍判陈女全部
败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女于2013年5月间任职台北富邦银行南港分行副理时,一家企业客户填单取
款“1000万元”,陈女的部属黄姓专员拆写成两张各500万元汇款委托书,却都错写成“
5000万元”,陈女依内部流程复核时,也没看出总金额多了一个“0”,将1千万元错植成
1亿元汇出。
由于这家企业客户用的是不可透支帐户,当时存款余额为2500多万元,北富银立刻发现错
误,赶紧联系解款行圈存这笔溢汇款,分行主管亲自登门向企业客户道歉,顺利追回溢付
的9000万元,陈女被送交北富银人评会议处,决议惩处记过与申诫各一次、年度考绩乙等
。
陈女自认此事纵有疏失,也是因为她的工作负荷过重所致,何况溢汇款隔天就追回,银行
没损失,依内规顶多记点或扣绩效分数,但北富银为了羞辱她、逼她离职,以违反比例原
则的惩处害她不能领取当年年终奖金、影响日后考绩与晋升,严重伤害她的名誉与身心健
康。
后来调任其他分行的陈女,2017年提告要求北富银赔偿她2013年度的年终奖金50万元、精
神慰抚50万元,并撤销溢汇款的惩处案,陈女还一并追究北富银在2011年度仅将她的绩效
等第列为甲等,要求应改列为“次优”,补发短少的年终奖金25万元。
一审认定陈女在溢付款一事确有重大疏失,另绩效等第一事未及时申诉,事过境迁,无从
确认当时的加权分数如何计算,判陈女全部败诉。陈女上诉高院仍主张这两件事情,都是
北富银对她的打压与羞辱,要求改判。
高院查明北富银评核陈女等主管阶级的绩效等第,采取三阶段评分,由于陈女事隔6年才
提告,已无加权计分等留存资料可检视,但与陈女同阶段得分相仿、甚至更高分的主管者
,也有多人的绩效最终仅列“甲上”或“甲”,难以认定陈女没拿到“次优”就是遭不当
打压或侮辱。
至于溢汇款一事,高院认为,判别“1千万元”与“1亿元”的阿拉伯数字有几个“0”,
是“从事银行业务行员之基础能力”,陈女当时已是资深作业主管,却对此发生重大误判
,“显属不可原谅之重大缺失”,陈女宣称此一疏失情节微小、不应惩处,其说词不值采
信。
高院指出,陈女轻忽怠责,出庭还辩称企业客户本意是汇款1亿元、是客户填单时漏写一
个“0”等语,甚至指当时分行经理也应负督导不周之责,并声请传讯富邦集团负责人蔡
明忠,反观北富银惩处陈女的流程均符合内规,因此维持一审见解,仍判陈女全部败诉。
(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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