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撞闯红灯阿嬷被求偿36万 女大生PO网取暖

楼主: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湾货)   2018-08-27 08:16:31
撞闯红灯阿嬷被求偿36万 女大生PO网取暖
台南市一名女大生今年初骑机车,绿灯起步时撞到一名徒步闯红灯的
阿婆,造成阿婆膝盖骨折。双方调解时,阿婆儿子呛声“就算我妈闯
红灯,也不代表你们可以撞她”,求偿36万元。女大生觉得委屈,上
月出庭前将此事贴上网络论坛《Dcard》取暖,引发网友热议;警方
指出,行人过马路通常有优先权,本案需调查女大生是否应注意而注
意等要件,才能判定双方肇责比例,建议汽车或机车骑士绿灯起步时
仍应注意来车或行人的动态。
女大生在《Dcard》发文表示,今天1月20日,她骑机车在台南市一处
路口停等红灯,绿灯起步没几秒就撞倒一名徒步的阿婆。她请警方调
阅路口监视器,发现阿婆闯红灯冲出来。没想到调解时,阿婆儿子指
“就算我妈闯红灯,也不代表你们可以撞她”,还以可能留下前科来
威胁她,接着在没提任何单据下就求偿36万。陪同出席的女大生母亲
当下气得撂了一句“我不同意”即转头走人,双方闹上法院。
女大生说,家人秉持“就算要罚,也必须是有理的”,但对方这种不
合理的态度跟心态,让家人决定,“宁愿被法院判罚,也不想直接拿
钱给对方”。
这篇获得6000多名网友按赞,有人骂阿婆是三宝,也有人认为女大生
也可能有责任。
警方指出,一般车祸肇责可交由车祸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行人过马
路通常有优先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汽车行近
未设置管制号志的行人穿越道前,应减速慢行”、“汽车行经划设或
未划设的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
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员警表示,该件女大生撞伤过马路的阿婆,需视当时阿婆是否行走在
斑马线上,女大生应注意却未注意,以及阿婆突然冲出来,女大生是
否来得及反应等因素,才能判定双方肇责比例。
警方建议,汽车或机车骑士在路口停等红灯时,起步时最好仍应注意
来车或行人的动态,小心谨慎较妥当。(石秀华/高雄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27/139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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