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警无票违法搜索 法院批:我非极权警察国家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3310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去年 3月,未持法官核发的搜索票,10多人直
接进入桃园蔡姓男子家逮人,警方还说虽无票但有经蔡男同意,搜
索录影画面却已经不见;法院认定属“违法搜索”,更批员警架空
检察官、法官权力,判处蔡无罪。
检警调查,桃园龟山区蔡姓男子涉嫌贩卖毒品、持有枪枝子弹,瑞
芳分局侦查队获报到场,起获1支改造手枪、1颗霰弹及1支枪管,
将蔡依毒品、枪砲罪嫌送办。
蔡坦承遭查获,但坚决否认持有枪弹,辩称警员没有搜索票就直接
到他家,当时车停在楼下,胡姓警员看到车上留的电话就打来要他
移车,结果一开门警方就扳开让10几人进来。
蔡表示,没有同意他们进屋但警方直接抓人、压制,且毒品放在房
间桌上,不是一进门就能看见,认为警方违法搜索,质疑怎能以侦
查员身分就闯入,跟戒严时警察治国一样。
蔡的辩护人则说,就算警方合法查获桌上毒品,应无理由以附带搜
索为由,主张合法查获远在走道上装有枪弹的鞋盒,当时也没有情
况急迫,查获过程不合法。
胡员证称,当天自己休假,但情资指出绰号“鸡头”的蔡男持有枪
毒,确定位置在桃园龟山,找到车辆后就技巧性拨他电话,并表明
身分进屋查获枪毒,并强调“是因为怕枪被蔡带来带去,就不先声
请搜索票”。
由于本件未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也无法官核发搜索票,法院一一
厘清此次行动是否符合统称为“无票搜索”的同意、迳行及附带 3
种搜索。
由于胡员称,蔡男阿莎力同意让他们进去,但蔡否认也拒在搜索扣
押笔录上签属同意搜索,更巧的是,警方搜索的录影画面已遭覆蓋
不见,另外,经审酌迳行、附带等也不符合要件,认定本次警方是
违法搜索。
判决指出,本件未有紧急或不得已情况,警员仍执意违反程序搜索
,严重影响宪法保障蔡男身体自主、隐私权。另,蔡已先被查获毒
品遭逮,剩下的枪弹无立即灭失可能,警方再声请搜索票也无困难
,是明知违法仍故意为之。
法院批,警方架空检察官许可、法官核发搜索票权限,而我国并非
极权警察国家,法院为导正警方执法观念,其违法搜索、扣押之物
均无证据能力,判处蔡男无罪。
警察居然连程序正义和毒树果实这种基本的东西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