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后备军人注意! 搬家未申报地址...触法

楼主: akstyle (下地獄只是個回家的概念)   2018-08-26 00:28:20
新闻连结出处:https://goo.gl/iiv56b
1.媒体来源:自由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后备军人注意! 搬家未申报地址...触法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高姓后备军人4年前搬离户籍地,却未把户籍迁走,以致没有
收到后备指挥部发出的教育召集令,缺席教召,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起诉,台北地
院审理认为,高男的户籍地确实已残破不堪,无法居住,但纵使如此,后备军人“迁徙”
仍应依规定申报,否则就要接受刑罚,日前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
没收到教召令却被判刑,起因于高男4年前搬离新北乌来老家时,未到户政机关申报居住
处,负责教召的新北市后备指挥部不知他已搬家,仍把教召令寄到原处所,却因迟迟无人
收件,因而认为高男妨害国家进行教召,移送法办。
高男到案满是委屈,称绝无逃避兵役的意图,是因为户籍地年久失修,残破不堪,无法居
住,只好举家搬离,不知道后备军人要向户政机关申报居住地,才会没收到教召令,绝非
故意不报到。
但法官认为,法条规定“后备军人居住处所迁移,‘无故’不依规定申报”,会被视为逃
避兵役,须课以刑责;至于何谓“无故”?法官解释,无故就是无“不能”的情事,态样
例如:交通断绝、通讯中断或申报人员重病等暂时性者,这些情况以外的不申报,即属“
不为”申报。
法官进一步解释,若因“不为”申报,导致召集令无法送达,不问后备军人有无逃避召集
的故意,均以避免召集论之,高男的家虽然确实残破无法遮风避雨,但迁移居住地还是要
依法申报。
法官还发现,高男2015年就曾发生相同情事,当时检察官给他机会,予以不起诉处分,没
想到没隔几年故态复萌,证明他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对国民服兵役的尊重,因此判刑3月
,可上诉。
........................
你各位尔后自觉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