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载酒醉男同学回家 遭强吻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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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5 22:42联合报 记者刘星君╱即时报导
黄姓男大生跟同学聚会后酒醉,走路步伐不稳,无法骑车回家,请女同学帮忙送他返家,男
大生竟将女同学强压床上强吻性侵,女同学吓得放声大哭,打电话跟友人求救。一审屏东地
院判男大生妨害性自主罪处有期徒3年,上诉后,二审高雄高分院撤销原判,考量男大生与
女同学道歉,获得女同学原谅,改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全
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姓男大生(23岁)去年6月时,与朋友聚会后酒醉,走路步伐不稳,无法骑车
回家,委托女同学载他返家,回到住处后,男大生竟趁机将被害人拉到床边,强吻后,以手
指性侵女大生。女大生吓到痛哭,黄姓男大生随即停止恶行,女大生赶紧打电话跟朋友求救
,女大生之后在妈妈陪同下向警方报案。
一审屏东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判男大生处有期徒刑3年。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黄姓男大生因
酒后酒醉乱性,一时冲动、失控、失虑犯下犯行,行为虽违反被害人意愿,但没有使用严重
暴力手段,也没有造成被害人衣物破损或身体受伤,也没有以男性性器插入方式对被害人强
制性交,听闻被害人大哭后,随即停手。
二审合议庭认为,黄姓男大犯后尚有同理心,没有一错再错,犯后坦承犯行,知所悔悟及反
省,与被害人达成调解,获被害人原谅。二审改判2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义
务劳务60小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5场次,全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