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批中国强挖萨尔瓦多 美前副国务卿:台美

楼主: gn02118620 (Howard)   2018-08-23 13:43:13
※ 引述《YUreo (油流油☆肥宅)》之铭言:
: 试着写写看为何别国不跟台湾建交的脉络好了
: 因为好多人还是嚷嚷着问“美国干嘛不跟我们建交?!!”
: 如果你能认真看完
: 那我一定要谢谢你QAQ
: 写这种议题好烦闷可是还是写完了
: 就
: 给P,给多少随机(如果有人想看的话啦
: 先说结论
: 因为我们的宪法还是坚持着“中国代表权”
: 再加上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
: 也已经否定了中华民国的中国代表权
: (http://www.un.org/zh/ga/26/res/ares2758.html)
: 所以我们不是合法的中国
: 中华民国不是国家
: 只有政府存在的事实
: (这叫做“偏安”)
: 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的中文版里面是这样写的
: ┌──────────────────────────┐
: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
: │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
: │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
: │出去。 │
: └──────────────────────────┘
: 可以看到
: 这里面的用字遣词是
: “‘非法占据’的席位”
: 所以中华民国的中国代表权已经老早就是非法的了
: 虽然中华民国是创始会员国
: 甚至在联合国宪章当中都有出现(还在喔~)
: 但中华民国的中国代表权已经被中共拿下了
: 所以在中华民国仍坚持中国代表权的宪法架构下
: 让我们对外仍然宣称自己是“中国”
: 这才衍生了一个中国或两个中国的问题
: 既然合法的中国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
: 那已经在内战战败流亡到台湾的偏安政府
: 理所当然不具备合法代表中国的权利
: 所以我们是一个“不合法的中国政府”
: 徒有政府,而不是一个正常国家
: 当然
: 其他国家也都清楚这个情况
: 当然不可能随随便便跟我们建交
: 已经跟我们有邦交关系的国家也不可能永远维系
: 可以很肯定的说
: (当年反对2758号决议的国家,有大部分是我们的邦交国
: 或是曾经的邦交国)
: 那些已经和我们断交的国家
: 除了金钱的诱惑之外
: 也有一些关于认清现实的因素在
: 绝不单单只是因为金不金援的问题
: 只有我们自己还搞不清楚状况
: 这也让我想到我有一个马来西亚的华侨朋友
: 他来台湾的时候也问过我一些类似的问题
: 比方说为什么台湾人会这么坚持这个“中国代表权”
: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 我们目前的中华民国宪法并不是一部“代表台湾的宪法”
: 我们顶多是透过宪法增修条文去冻结宪法本文一些不合时宜、现况的条文
: 这些不合时宜、现况的条文大多是规范“大中国”的条文
: 而且只是被冻结,并不是“删除本文”
: 所以这些条文还是有机会再被活化
: 在宪法本文没有变动的情形下
: 我们仍然是以这部中华民国宪法为“魂魄”
: 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多数国家并不愿意承认台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 因为台湾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架构下只是一个省分
: 也因为我们自己的宪法给我们自己赋予的地位就是省分
: 再加上我们的宪法仍然表彰宣称自己是“中国”
: 所以既然联合国已经做成2758号决议否决了中华民国的中国代表权
: 在目前中共才是中国代表权的情况下
: 台湾的地位仍然没有变动过
: 所以简单来说
: 台湾现在的法理上现况其实就是
: “非法的中国政府(中华民国)占据中国的台湾省”的状况
: 既然我们在法理上的现况连一个国家都不是
: 再加上自己的国民连“国家认同”都不一致时
: 台湾要真正成为一个法理上的独立国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在这种法理上不是国家的情况下
: 我们又如何要求或是说服别的国家承认我们为国家而和我们邦交?
: 自己都不愿意建国了
: 虽然我们自己一直都认为自己确实就是一个国家
: 也虽然我们在各方面都具备独立国家的要件
: 什么是国家的要件?
: ┌──────────────────┐
: │《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1933年)│
: │国家做为国际法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
: │1.固定的居民 │
: │2.一定界限的领土 │
: │3.有效的政府 │
: │4.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
: └──────────────────┘
: 原则上这4种我们实质上都有
: 而我们认知的中华民国似乎也是以“台澎金马”为主体
: 可是
: 就是因为我们仍然不愿意放弃宪法主张的那个“中国代表权”
: 再加上老早就已经不是合法的中国了
: 自然的我们这个中华民国就不会被承认是一个国家
: 顶多就是一个有健全四肢的政治实体
: 宪法本文第四条这样写
: ┌───────────────────────────────┐
: │第 4 条 │
: │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 └───────────────────────────────┘
: 那我们已经消失了的国民大会有曾经做过这样的决议吗?
: 没有
: 那固有疆域要怎么辨识?
: 在宪政时期以前
: 依据民国20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临时约法》第一条规定
: ┌───────────────┐
: │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
: └───────────────┘
: 所以固有疆域从这边来延伸
: 上面写明了“各省”及“蒙古西藏”
: 再加上大法官也不愿意针对固有疆域做解释
: 只是把球丢给国民大会就假装没事
: 所以“固有疆域”如果从这个训政时期的临时约法来看
: 应该是最接近宪法本旨的解释
: 补充一点
: 虽然只有司法院大法官有解释宪法的权力
: 但大法官认为固有疆域的解释涉及重大之政治问题
: 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
: 其实这样说并没有错
: 毕竟《宪法》的本身其实并不像一部法律
: 他并没有如同法律一般明确的要件、效果
: 再加上制宪者全部都是当年制宪时政治人物
: 制宪的过程也是谈判、妥协出来的
: (这部中华民国宪法其实是跟共产党妥协出来的产物)
: 所以大法官认为这是政治问题其实也没有错
: 因为宪法的本身就是政治谈判的结果
: 民国94年6月10日第七次修宪以后
: 宪法增修条文第一条第一项是这样规定的
: ┌────────────────────────────────┐
: │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于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经公 │
: │告半年,应于三个月内投票复决,不适用宪法第四条、第一百七十四条之│
: │规定。 │
: └────────────────────────────────┘
: 所以涉及到领土、固有疆域界定的议题
: 就会回归到直接民意的展现
: 但要不要建国这件事
: 并不是执政者可以擅自决定的
: 假设今天
: 蔡英文宣布从107年8月24日0时起适用《台湾共和国宪法》
: 让台澎金马成为一个宪法上的独立国家
: 这种模式不叫做独立
: 因为是少数人策画的(没有民意基础)
: 这基本上接近一种政变
: 因为我们的刑法100条(内乱罪)是这样规定的
: ┌─────────────────────────────────┐
: │ I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
: │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 │
: │II预备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 然后宪法第52条是这样规定的
: ┌─────────────────────────────┐
: │总统除犯内乱或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上之诉究。│
: └─────────────────────────────┘
: 所以这也是总统不能;也不敢随随便便直接宣布独立的直接原因
: (中共打不打过来反倒还是其次)
: 如果总统涉犯刑法100条
: 依据宪法52条的规定
: 总统就不受任内刑事豁免的保障
: 总统府内的宪兵可以直接逮捕她
: 补充一点
: 总统在宪法上的地位
: 宪法本文第35条规定
: ┌─────────────────┐
: │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
: └─────────────────┘
: 那我国的最高行政首长是谁?
: 依据宪法本文第53条规定
: ┌─────────────┐
: │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 └─────────────┘
: 所以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首长应该是行政院长才对
: 很多人大概都误会了总统到底是干嘛用的
: 这也不能怪民众
: 毕竟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已经让宪法上的最高行政首长变成总统的工具人了...
: 台湾要真的走向正常化的国家
: 并不是喊喊口号要独立就可行的
: 台湾就算真的独立
: 要受到国际上各个国家普遍承认也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 成为一个正常化的国家
: 才有机会获得承认
: 如果继续死守这部不承认台湾是国家的宪法
: 谁都救不了台湾
: 没有正常的国家地位
: 你当然也就很难对等的与他国往来
: 虽然独立建国的路非常坎坷
: 维持现状只是一个给大家逃避现实的理由(不可能永远
: 因为这个现状是不断的在被改变的
: 而且是愈来愈被压缩的
: 维持现状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被统一
: (除非中共瓦解)
: 如果台湾独立建国:
: 1.台湾获得承认为国家的机会。
: 2.台湾获得承认为国家以后,有与他国建交的机会。
: 3.有国家的地位,可以以国家身分(而不是所谓的“台澎金马自由关税领域”)
: 与他国以对等的国与国关系签署条约、经济协定。
: 继续死守这个国号、这部宪法
: 那就只有被压着打的份了
: 一点小感想是...
: 仍然有不同的立场认为台湾理所当然属于中国的一部分
: 这其实也没有对错
: 价值观、国族认同的不同罢了
: 但我要说的是
: “中国人”这个名词的意义是很混淆的
: 我爸妈也一直希望我可以认同自己是个中国人
: 因为长辈都很推崇李氏家族
: 所以我就引用一下李光耀说过的话好了:
: “我不是中国人,就如甘迺迪总统不是个爱尔兰人。慢慢的,
:  世人会知道,新加坡姓李、姓高、王、杨、林的人们,外表
:  上是中国人,说著华文,然而却与中国人不同。我们有中国
:  人的血统,我们不否认这点;但重要的是,我们以新加坡的
:  立场思考,关心新加坡的权益,而不是以中国人的立场,为
:  中国人的权益着想。”
: 所以李光耀的这个观念
: 也打破了一些中国式的质疑,比方说
: 1.你不是中国人,为什么还要说中文?
: 那那美国人、加拿大人、一堆英语系国家的人是不是都要去跟英国统一?
: 2.很常有人问我“你如果不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学国乐?”
: 不是洋人,就不能学小提琴? 也不能吃SUBWAY洋人的东西吗?
: 3.你有汉人血统,你是中国人,你是“龙的传人”~
: 你也有非洲智人的血统,也有研究表明亚洲人的基因有至少1至4%源自尼安德塔人
: 所以你是非洲人还是欧洲人?
: 所以我觉得啦
: 是中国人还是台湾人的认同
: 这其实可以要跟政治立场脱钩的
: 就像李光耀说的那样
: 民族认同本来就可以跟国家认同不一致
: 这不就是民主国家的日常吗...
: 我生在一个外省家庭
: 我也承认我有汉民族的血统啊
: 但这跟我的政治观念有什么直接关系?
: 台独只有台湾人可以喊喔?
: 你如果要硬逼我说我是中国人
: 也可以啊
: 那我也可以说
: 我是中国人,我主张台湾独立
: 如果硬要把血统跟国家认同全部混在一起谈
: 那就会变得很纳粹啦
: 大Guys这样
胡说八道
世界各国跟台湾(ROC)断交,改跟中国建交(PRC)只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西瓜偎大边
因为以前台湾(ROC)也是这样搞中国(PRC)的,你跟我建交就不准跟中国建交
所以我们以前邦交国数目远胜中国
那为什么现在情况反过来了
因为中国实力起来了懂吗?中国与台湾两者选一个当邦交国
世界大部分国家都是选择中国而非台湾,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你今天叫中华民国、叫台湾、叫炸鸡排国都不是重点,根本没人鸟你
重点是有中国在就不会有人承认你
大雄改名叫小衫就不会被胖虎欺负了?继续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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