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坐牢10多年 出狱52天又性侵10岁童!高院

楼主: jodojeda (jodojeda)   2018-08-23 12: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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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10多年 出狱52天又性侵10岁童!高院判13年
2018-08-23 11:15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新北市38岁性侵惯犯陈文惟,因2次性侵幼童入狱10多年,去
年7月出狱后才短短52天,就跑到宜兰诱拐并性侵10岁男童得逞,被逮捕时还向警方供称
“自己看到小孩,就会有性冲动!”,因此收押至今,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今依“对
未满十四岁男子犯强制性交罪”,仍判13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文惟19岁时就因猥亵男童入狱,3年出狱后又诱拐一名9岁男童性侵得逞,再
次坐牢时也趁夜性侵同寝狱友得逞,经医生鉴定后判定他有恋童症、轻度智能障碍等,因
此被台北监狱强制去接受心理治疗,直到2017年7月底才期满出狱。
陈文惟出狱后就搬回了宜兰老家,随后经常去孩子多的地方游荡。去年9月17日中午,才
出狱短短52天,陈男以带往他处钓鱼为借口,诱拐10岁男童,带到附近兴建中的工地三楼
性侵得逞。
男童回家后向母亲哭诉,母亲把他带去验伤,发现他双手肘、膝盖擦伤,肛门周边红肿等
伤势,确实有被性侵迹象,同时也采得陈男精液。
陈文惟被警方逮捕后表示“自己看到幼童,不论男女都会有性冲动。”法官考量他再犯机
率高,因此将他裁定收押至今。
宜兰地院审理认为,陈男前科累累,出狱仅52天又再犯下性侵案,加上未与男童家属和解
,将他判刑13年。陈男不服,上诉高等法院,以他有轻度智能障碍,无法正常表达自己情
感和语言,且已坦承犯罪,请求依刑法第十九条第二项减刑。高院审理后,今驳回上诉。
陈男今未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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