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出狱52天又性侵男童 见小孩就性冲动

楼主: meiyouo (开洋荤)   2018-08-23 11:43:14
三立
出狱52天又性侵男童 “见小孩就性冲动”二审判13年
记者潘千诗/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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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38岁的性侵惯犯陈文惟,曾3度犯下性侵幼童罪,入狱服刑十多年,去年7月出
狱仅52天,又在宜兰拐骗一名10岁男童到工地性侵得逞,落网后向警方供称“看见小孩就
有性冲动”,被裁定收押至今。高等法院今(23)日上诉驳回,依“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子
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可上诉。
据悉,陈男19岁时就猥亵幼童被捕,在北监服刑时曾向狱方表示,童年时遭养父性侵,经
鉴定发现,陈男患有恋童症、轻度智能障碍、酒瘾等,且“性冲动及恋童倾向十分强烈,
呈中高度再犯率,自我监控能力不佳。”
法院调查,陈男于2017年7月28日因性侵案服刑完毕出狱,同年9月17日中午,在宜兰县三
星乡一处园区,看到被害男童年幼可欺,以欲带其前往他处钓鱼为由加以诱骗,将男童带
到一旁在兴建的建筑工地3楼,将男童压在地板上性侵。案发后,男童哭着告知母亲,家
属立即带男童验伤,并采得陈男精液,报警处理。陈男落网后坦承犯行,表示“看到小孩
就会有性冲动,想要性侵他”还自陈过去所犯多起猥亵、性侵案,都是锁定男童。
被害男童的父亲曾透露,事件发生后,儿子身心受创,时常半夜惊醒,不想去上课。
一审将陈男判刑13年,陈男以患有轻度智能障碍,符合减刑规定,提起上诉,请求轻判,
高院根据鉴定报告,认定陈男犯罪时辨识力没有问题,考量他已有多次性侵幼童遭判刑确
定的前案纪录,仍为图一己私欲,出监后未满2个月又性侵男童,严重冲击社会善良风气
与社会秩序,仍重判13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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