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狼父性侵女儿竟没事 法官以这个理由认为“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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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性侵女儿竟没事 法官以这个理由认为“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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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抚摸亲生女儿胸部与下体,以刑法59条替狼父减刑,最终判处5年缓刑,引起法界人
士讨论,猥亵亲生女何来值得同情?(资料照)
2018-08-19 00:11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一名狼父趁著妻子上大夜班,抚摸亲生女儿小花(化名)的胸部
与下体,小花惊醒后抗拒喊“不要”,但狼父不肯收手,还低语“没关系”。小花母亲得
知女儿惨遭伸狼爪,嫌犯还是自己的丈夫,气得报警。不过,到了地院,法官认为狼父“
值得同情”,以刑法59条替狼父减刑,最终判处5年缓刑,引起法界人士讨论,猥亵亲生
女何来值得同情?南检认为,尊重法官判决,但59条的理由不足,决定上诉。
就读国一的小花,父亲在当粗工,母亲上大夜班,某天晚上,花父趁着花母上大夜班时,
摸进女儿房间,抚摸小花胸部,小花惊醒大喊“不要!”但花父没有停手,掀开小花的内
裤,抚摸下体,让小花大受打击,一夜不敢睡。
花母下班后,小花向母亲哭诉父亲淫行,花母又惊又气,几次确定以后,决定向警方报案
,事后花父向小花示好,还说到小花成年,每年都会给1万6000元生活费,希望小花原谅
他,让小花因此动摇。
检方同情小花的遭遇,认为这是家庭成员间的性侵,花父坦承犯行有悔意,小花也愿意原
谅他,但小花未满14岁,花父所犯是加重强制猥亵,是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重罪,起诉
时建议院方从轻量刑。
法官认为,最低3年还是太重,引用刑法59条,认为花父“值得同情”减刑判2年徒刑,而
判缓刑5年的理由,是因为花父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因此再给花父一次机会。
判决一传出,引起法界讨论,认为如果任意使用59条减刑,很多狼父性侵女儿都不会被关
,都可以有一次机会。也有法界人士说,难道只要有悔意、有和解,都可以用59条减刑?
南检指出,承办检察官对法官量刑没有意见,量刑与刑法59条是法官裁量权,检方上诉的
理由,是认为法官对使用59条的理由不足,因此决定上诉,但尊重法官的判决。
而律师洪铭宪说,本案属家事上的性犯罪,法院由家庭因素考量而酌减其刑,应属适当,
可说是不错的裁决,但是如果使用的理由没有写清楚,恐怕有滥用的嫌疑,不得不注意。
他反而认为,法院在毒品案件易量刑过重,而以刑法第59条减轻其刑,是否妥当,仍有讨
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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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全国狼父搬家中....( ̄︶ ̄)
中华民国刑法(民国 107 年 06 月 13 日修正)
第59条 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