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刘坤鳢:有话题讨论到柯文哲是不是惯老板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19 01:04:43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 引述《johnela (想和你去吹吹风)》之铭言:
: : 二、看这个爆料内容,柯P应该违反了很多劳基法的规定。如果属实,这个刘先生怎不
: 快
: : 去跟台北市劳动局检举?保证可以罚死柯P不是吗?光是超时工作,不给加班费,
: 这
: 工读生不适用劳基法所以没用啦
: 比较可以骂的是就情理上应该帮工读生保劳保但是没有保
: 但是当时没有保劳保仍然是合法
: 隔年(104年)劳动部才制定公职人员拟参选人及候选人雇用从事竞选活动工作人员参加劳
: 工保险及就业保险注意事项(好长啊..... )堵这个漏洞了
: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lGzJ0ho35Qw%3D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2653
重点整理
1.根据劳动部“劳动基准法适用之例外情形说明”,行业别代号“9499-未分类其他组织
”中只有“国际交流基金会、教育文化基金会、社会团体、(已选上)地方民意代表聘
(遴)雇用之助理人员、依立法院通过之组织条例所设立基金会之工作者、
大厦管理委员会,适用劳基法。”劳动部说明“除上开情形外,其余皆不适用。 ”
也就是说,像蔡宜珊这种还未选上的民意代表选举服务处人员,的确不适用劳基法。
2.但长期关注劳基法与劳动权益的团体Workforce劳动力量表示,
虽然“民意代表选举服务处”和“民意代表服务处”不在劳基法的适用范围内,
不过这些“议员助理”的确是受到未选上的民代指挥监督,
所获得的报酬也是属于提供劳务的对价,因此在劳检员的检查实务上,
会从劳雇双方的“人格”、“经济”与“组织”从属性来认定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因此,只要设计师呱呱可以协助举证“的确有受到雇主蔡宜珊指挥监督”,
还是有很高的机率可以将该蔡宜珊认定为“自然人雇主”,而适用劳基法。
3.
而健保方面,卫福部健保署解释,“第一类及第二类被保险人,以其服务机关、学校、事
业、机构、雇主或所属团体为投保单位。”《苹果日报》2017年也报导,
公司聘雇兼职人员,如每周工作时间达12小时,也须为其投保。
而蔡宜珊的确是设计师呱呱的雇主,一周工时也超过12小时,必须帮她投保健保。
====================
换句话说 到底适不适用劳基法 还是要看实务上认定
而且你最低最低 起码也得保健保跟就保 一定要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