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关说人事收220万无对价 议员涉贪无罪确

楼主: pujos (lks)   2018-08-17 14:10:05
简化一点的看
A:议员
B:刘姓主任
C:包商
A关说让B上位
A收C钱
B放水让C获得不法利益
请问A收C的那笔钱
如何证明与B事件有关?
搞不好有D案阿
实际上这是证据连结的问题
至少你得查扣有录音证明相关
还是有人窝里反
才可能连结上
不然真的就是这样...
会有这结果
一、二审法官,、检察官
问题都很大
※ 引述《youhow0418 (ㄈ87b3)》之铭言:
: 苹果日报
: 关说人事收220万无对价 议员涉贪无罪确定
: 民进党台北市前市议员谢明达被控20年前假借议员职权,利用质询、调阅资料等手段施压
: 关说捷运局人事案并收贿220万元,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收贿等罪,一审到
: 更三审都认定谢明达有罪,分别判处5年6月至10年2月不等徒刑,不料全案第4度上诉最高
: 法院,合议庭罕见自为判决,今大逆转改判谢男无罪确定,也让本件成为最高法院第2次
: 自为判决并改判被告无罪确定的案例。
: 判决理由指出,本案起诉至今缠讼逾17年8个月,同案其余5位被告均获判无罪确定,谢男
: 虽确实积极关说人事案,并以借款之名收捷运承包商220万元,但检方未能举证两者有何
: 关连、无法建立贪污案的对价关系。
: 本案主办法官黄瑞华认为,最高院的第三审功能,是审查二审判决有无违背法令,提供当
: 事人审级救济管道,而非不断发回更审,让检方得以补强控诉证据,使被告在二、三审之
: 间无限循环,因此对于证据不足且二审判决违背法令的上诉案,应勇于改判无罪,以解被
: 告所受讼累。
: 检方于2000年起诉本案指称,承揽台北捷运南港线(板南线西门站以东路线)空调、送风
: 排烟等环控标案的工程业者陈国华,认为当时主办这项工程的台北府捷运局东工处陈姓主
: 任不愿配合调高预算,于是找时任北市议员的谢明达(62岁)帮忙,运作撤换陈姓主任,
: 改由刘姓副工程司接替。
: 谢男被控从1998年5、6月起,透过亲笔推荐函、当面请托或请议员同僚协助约见等方式,
: 向时任东工处张姓处长关说“陈下刘上”的人事案,见张姓处长消极以对,谢于同年7月
: 以质询所需,要东工处提供张姓处长学经历、奖惩记录与任内处理各项工程案、预算案资
: 料,明白借此施压。
: 陈姓主任不愿长官为难,自请去职,张姓处长为了机关预算等考量,屈从谢男要求,同月
: 擢升刘男接任,同年8月先后获得捷运局与台北市府同意,但刘男隔年底就被检举涉浮编
: 工程预算,图利陈男的公司7200多万元,检调因而查出谢男在关说刘男的人事案期间,透
: 过帐户两度收受陈男汇款共220万元。
: 一审到更一审均判谢男、刘男与郝姓副工程司3人有罪,张姓处长等3名被告都获判无罪并
: 确定,更二审被告仅剩谢男3人,但刘男与郝男也获判无罪,该次上诉最高院后,主办法
: 官黄瑞华与合议庭维持刘、郝无罪确定,将谢涉案部分发回更审,要求查明谢所收款项是
: 否为借款、谢是否为陈关说刘的人事案。
: 更三审仍认定谢男收陈男贿赂、利用议员职权施压关说陈男想让“陈下刘上”的人事案,
: 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3年10月、褫夺公权3年,并没收犯罪所得220万元,上诉后,最
: 高院指同案其他被告均获判无罪确定,检方建构谢男所涉“关说人事案”与“收取陈男
: 220万元”,已欠缺证据支撑关连性。
: 最高法院认为,更三审不采信本案查扣帐册记载或证人证称确为“借款”等内容,也不采
: 纳谢、陈否认共同关说刘男人事案的辩词、陈男另案获判无罪确定等证据,迳自认定检方
: 指控谢男两行为涉有对价关系,其见解已有违反证据法则、论理法则和经验法则等违背法
: 令情形,难以维持,据此改判谢无罪确定。(黄哲民/台北报导)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817/141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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