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桃园航空城总座卖房 只因儿子酒驾撞死人

楼主: nogood (nogood)   2018-07-31 13:51:27
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 桃园航空城总座卖房 只因儿子酒驾撞死人
3.完整新闻内文:
2018-07-31 12:47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桃园航空城总经理许又铭的儿子许育呈,去年酒驾高速撞击停等红灯的机车,造成林姓乐
团主唱重伤、蔡姓女友身亡,许事后以1280万元和家属达成和解,士林地方法院依酒驾致
人于死、肇事逃逸等罪判2年徒刑。高等法院今进行辩论程序,检察官认为许虽有赔偿、
和解,但无刑法59条减刑适用;许则说“我知道犯了很大的错,希望得到被害家属原谅”

24岁的许育呈去年11月29日凌晨酒后驾车,撞击骑车的林、蔡,两人弹飞20公尺,蔡身亡
,林骨盆粉碎性骨折、脚部开放性骨折,许当下开车逃逸,直到被附近民众围堵,辩“我
不知道撞到人”、“好,我靠边”。许酒测值高达0.71毫克,检方依肇事逃逸、过失致死
等罪嫌起诉。
许育呈事后支付1280万和林、蔡家属和解,士院开庭时曾说,“爸爸把房子卖掉、借钱帮
我赔偿”,并起身向林的母亲道歉,双方拥抱落泪,表示未来会做好事回馈社会,不会再
做伤害他人的事。不过士院判他2年徒刑,未给予缓刑。
高检署公诉检察官表示,虽然告诉人不再追究,但从事件始末来看,许是服用了忧郁症药
物后再饮酒,导致昏睡,还以7、80公里的时速高速行驶,如此肇事并无可同情之处。检
察官也提到,因酒驾事件层出不穷,刑法也因此逐次修法提高刑责,在这样的情况下,许
依然酒驾,可见无“犯罪之情状可悯恕者”得减刑适用。
辩护律师王志超则表示,与被告和解虽是义务,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和解、履行的案例很
少见,事发8个月,被害人也同意给许育呈一个机会,甚至是缓刑。王说,司法不断倡导
“修复式司法”,如今当事人做到了,刑法59条适用无不当,他也请求让被告附条件缓刑
,让他从事公益才更有意义。
检、辩对科刑范围没有意见,在最后陈述时,许育呈表示“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也积极悔
改”。高院定8月23日上午10点宣判。
许育呈在步出法庭时表示,希望能得到被害人的原谅,而“赔偿被害人是该做的事”,听
到记者询问许父卖房替儿善后时,他忍不住落泪,拧著鼻子说“我对不起他”。
许育呈肇事时是实践大学学生,父亲许又铭曾担任新北市小英之友会副总会长,许父当时
说“儿子已经成年、也已结婚生子,必须自己面对负责。”。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282028
5.备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