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什么判刑要考虑有没有悔意?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8-07-29 13:15:40
这个要分开看。
台湾的监狱行刑法第一条:
“徒刑、拘役之执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适于社会生活为目的”
这说明台湾的监狱行刑制度是“教育刑”,认为犯罪人是可矫治的。
所以监狱设有“调查分类科”,从一进去就把你分类,然后由“教化科”安排各种教化活
动,这很理想化。
但事实上,不是人人能教化。
对于一时冲动犯罪的(大都是初犯),这种的你就算不进行教化,他犯罪完就会开始后悔了
,进监狱就已经是很大的处罚,将来有机会不再犯。
而那种二进宫的,那是不会改了,你再怎教化都没用,他就是装乖配合各种教化活动以得
到分数,想要早点假释而已,你要他表现多圣人都可以。
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就有学者,在研究纽约州20多年来1000篇矫治评估资料后,得出了除
少数个案外,矫治工作对再犯并没有效果的结论。
这就是著名的马丁森-矫治无效论(Robert Martinson - Nothing Works),所谓的马丁森
炸弹,狠狠的赏了矫治哲学一巴掌,引起矫正界极大争论。
我觉得所谓的悔意可以用在初犯的量刑上,累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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