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常观光城市而言,分成两种
1. 公共海水浴场,占总沙滩面积大概1/3
2. 政府出租业者经营,占总商摊面积2/3
业者经营的沙滩通常都是酒店/渡假村/聚乐部/航空公司...等等
出租之后, 通常是打10年合约, 这些就成了私人沙滩~
没有允许是不能进去, 也不能去游泳
以国际的不成文规定是这样...
如果台湾要发展观光, 也势必要这样
※ 引述《farmer (小农夫)》之铭言:
: http://i.imgur.com/T6ZvlMV.jpg
: http://i.imgur.com/yPgfwyl.jpg
: 为何垦丁沙滩业者那么多?
: 垦丁沙滩到底是业者的还是民众的?
: 垦丁沙滩到底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