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99941
: 5.备注:柯P又杠中央了....
如果一切照规定来 台北市政府确实有权利不把果菜市场的场地及附属设施租给北农使用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90255
北农 跟 北市府的关系 比较像是 房客 跟 房东的关系
房东是北市府市场处作管理 房客是北农
假如台北市政府不把果菜市场租给北农使用 而另外成立果菜市场的管理公司
再把建物租给新的管理公司 那这样北农是要去哪里做生意?
如果放大绝的话 确实柯文哲是可以把北农股份卖给农委会
然后所有跟北农的租约都在新的台北市的果菜运销公司成立后终止
正如我昨天po的 其他县市的果菜市场或是农产运销公司 几乎都是各县市政府独营或
跟地区农会共营的
http://www.ntpm.com.tw/AboutUs
201012月25日改制为新北市政府独资经营并更名为“新北市三重果菜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oyuancitymart.com.tw/index-1.html
民国103年12月25日-桃园正式升格,改隶属桃园市政府。本公司经营主体前身为桃园市公
所出资壹佰万元整成立。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16103/17820/17849/17864/48168
2月16日由台中市政府与台中市农会组合成立“台中市果菜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经营台
中市果菜批发业务。
http://www.t-apmc.com.tw/about_02.html?aID=5
董事长 台南市长李孟谚
http://www.khfv.com.tw/pagepub/AppContent.aspx?GP=GP02.02
本公司经营主体,由高雄市政府出资 49% 及高雄市农会 51% 共同组成。各推派股东代表
人,选出董事及监察人,组织董事会,置董事七人(市府代表三人、农会代表四人)、监查
人三人(市府代表一人、农会代表二人)。
至于议员索资 北农到底有无配合的义务 要看当初北农是怎么跟北市府签的行政契约
依照北市府定的这个“议员索取或调阅资料之处理原则”来看
三、本府所签订契约及其相关文件,系属政府资讯公开法第 7条所定应主动公开之政府
资讯,为促进公益,落实议会监督职权,应于该契约明定:“台北市议会或议员调阅相关
文件时,得于遮蔽隐私或营业秘密之资讯后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条款之限制”。
如果510的配合度这么差 农委会还是这么强势想主导北农经营跟人事
柯文哲干脆把北农卖给农委会 但收回跟北农的租约 跟终止行政契约 另外组农产公司
自己经营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