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录音自保原因?汪海清:马英九都口头交代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8-07-19 03:02:24
※ 引述《ERT312 (312)》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新头壳
: 2.完整新闻标题:
: 录音自保原因?汪海清:马英九都口头交代没白纸黑字
: 3.完整新闻内文:
: 台北地检署2014年重启调查三中案,日前宣布全案侦查结束并起诉马英九、张哲琛、汪

: 清等6人,而马英九涉嫌贱卖国发院土地弊案是否能如同三中案获得突破性进展,前中

: 公司总经理汪海清持有300片录音光盘将成关键,汪海清表示录音自保的原因,是因为

: 英九与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行事作风不同。
: 汪海清指出,他会录音是为了自保,因为马英九常口头交代他们做事,不像过去党营事

一个关说案搞到自己跟检察总长都被判刑
证明马英九就是个法盲
哈佛台大加分进的就是这样
用的人更是法盲加三级
背信罪 是具有一定身份关系之人才能成立的纯正身份犯
会成立这种犯罪的只有
三中的董事 监察人 经理
马英九无此身份
不会自己成立背信罪
只有在马教唆这些属下或共同犯背信行为时 因刑法31条1项
拟制成正犯或共犯 就像吴淑珍不是公务员一样犯贪污罪
所以今天要是真的有犯罪
只有两个选项
A 马跟你一起去关
B 你自己去关
根本没有什么马被关你没事
这种结果 不可能因上级命令无罪
我国刑法没有这种阻却违法事由
看看马永成等人是什么下场 阿扁还能爽翻天 小咖可以吗
事实上检察官也是起诉汪从重量刑
留下一堆证据玩死自己害到老板 只能说国民党贼星该败
乡民整天在那吹什么自保
是跟记者一样都不念书的?
: 大掌柜刘泰英都会有白纸黑字的指示,每笔投资或交易案都有书面凭证,让谁负责都清

: 楚楚,承办人只要听命行事,不必担心法律风险问题。而马英九口头交代的作法,若不

: 音日后将没有实质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 北检透过汪海清持有的录音光盘查出,马英九依广电法规定禁止政治力介入媒体需在时

: 退出媒体经营为由,将三中以国民党名义用40亿价格卖给余建新。但其实中影并未在广

: 法限制范围,马英九可能是借此掩饰处理不当取得的党产,甚至并未经过提报国民党中

: 会或中投公司、光华公司董事会讨论,迳自指示张哲琛、汪海清和余建新完成股权交易

: 马英九此举已经违反人民团体法及国民党党章规定,他也在完成股权交易后才在2005年
12
: 月28日提报国民党中常会核备。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7-18/131826
: 5.备注:
: 摄影系的栽在录音系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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