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富家不良少女把援交当游戏 让日治时期

楼主: luv2pac (废文王)   2018-07-19 00:23:06
富家不良少女把援交当游戏 让日治时期的警察很头痛!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44722?=s
http://www.upmedia.mg/upload/article/20180718111820362711.jpg
日治时期台北第一高等女学校上课情形,与内文无关(图片取自维基百科)
1924年末,《台湾日日新报》上有两则新闻,一则是来自大阪的讯息“不良?男与女”,
说明大阪有一个不法集团,团长年纪仅19岁,已经犯下23件恐吓窃盗,盗取短刀,恐吓小
学3年级到6年级的孩童,每日交出3钱供花用。另一标题“最近内地来的不良少年”,描
述一名清山秀次郎的14岁少年,自小就逃家,听说台湾气候温暖,到处吃得到香蕉,遂搭
船来台湾。来台后身无分文,闯进表町(约今馆前路、襄阳路、汉口街一带)附近的官舍
窃盗,还偷了一辆脚踏车,最后被警察查获。
日本大约在1870–1920年开始出现关于这类“不良少年”的报导,不久“不良少女”一词
也出现。不良少年少女词汇的出现,和现代政府对这些溢出法律、道德规范的行为与人物
进行整理、归纳并讨论其“解决”或防治之方法有关。对于不良少年少女,台湾左派重要
知识分子连温卿曾经在《台湾民报》发表其看法,认为不良少年少女的形成,常常和阶级
弱势有关。女性杂志上的文章则着重在家庭功能是否完善,关注家庭结构的瓦解对少年产
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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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温卿(图片取自维基百科)
女性杂志所归纳的因素,例如失去双亲、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可能对孩童产生影响。
在中产阶级的家庭,升学问题也影响了青少年叛逆期的发展。妇人杂志刊登对考生的家庭
(应考中等学校)的劝告,希望家长不要因为虚荣心,强迫孩子参加实力不相等的考试,
即使勉强侥幸进入中等学校,也可能因为程度跟不上,自暴自弃成为不良青年、不良少女
。像下面这条新闻中的日籍不良少女集团,报导说明其中有不少家境良好者。1922 年《
台湾日日新报》对不良少女集团的报导:
(引)七人组不良少女,潜入戏园或活动写真馆,诱惑不良性男子……彼等云为七人组,
置团长副团长,出外时饰以团员纪章。现住西门町之中桥加目子,年二十一与其妹美代子
,年十七,为团员中之领袖。此等不良少女,于活动写真馆,或于市场附近为根据地,见
有男子可惑者,则以媚语诱至末广町空地,野合后取其多少金钱。
1922年12月总督府内务局对各州厅8岁以上18岁以下的青少年展开调查,预定在松山成立
“总督府立成德学院”,对这个年龄层的犯罪者进行感化教育。
王珮莹的研究提到:这些不良少女,以性为工具,显示当时随着社会风气日益开放,个人
意识崛起,1930年代,中上层阶级的不良少年少女激增。“不良少年课”的警察表示,最
近男女恋爱关系紊乱,“和以往不同,上层阶级出身的不良少年少女激增”,或者表示:
“中等教育以上的不良少年少女比未受教育者增加幅度高。”他们的价值观也开始出现与
传统迥异的情况,有的不良少女以毫不在乎的语气,对警察课员、双亲说:“与男性恋爱
有什么不对?”“和喜欢的男生一起做一些两个人喜欢的事,别人有什么资格插嘴呢?”
处理的警察感叹的表示,“这些不良少女常炫耀认识多名男性,诱惑男性一同前往咖啡店
、电影院、剧场、料理店、郊外,和这些女性相比,男性反而对恋爱比较纯真。
这些是比较严重、溢出现代法律规范、可能触犯民法刑法的不良少年少女,基本上和现在
的时代差异较小。总督府也惯常对20年代台湾政治社会运动者冠上不良的帽子。例如以斗
大字体“不良少女五人组,蒋渭水之妾煽动退学,紊乱风纪”为题,报导陈甜自台北第三
高女退学,对17、18岁正值反抗期的少女,游说应该学汉文与英语,自日本学校退学,没
有必要从日本这里学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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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渭水(左)与其妾陈甜(图片取自维基百科)
对于日常生活中一些比较不遵守常规的行为,也常会称其为“不良”。关于这个“不良”
的性质,时代差别就很大了。日治时期中等学校的管理比现在严格很多,台北州小、中等
学校教师,以“健全学生的生活”为宗旨,组织跨校教师的“教护联盟”,互相通报各男
子女子中等学校学生的校外言行。此一组织是比照日本国内的教护团体,经费由各市郡等
地方政府补助。
教护联盟会举行一些座谈,讨论学生在校外的行为规范。例如汇集台北市各电影院经营者
,协调学生校外生活出入电影院的问题。到了日治后期,对于学生私自出入电影院管制越
趋严格,如1939年芳乃馆仍持续推出学生折扣券,因此有不良青少年伪装成学生,看完电
影在厕所留下猥琐的涂鸦。甚至有老师提出电影院应该区分为男子席与女子席,虽然电影
从业者解释若是家族一同欣赏,区分成男子席与女子席恐有不便,且日本国内早就撤销这
样的规定。不过,在日益严厉保守的1930年代末,教护联盟仍退而求其次要求电影院在学
校带领男、女学生入席时予以区隔,以杜绝混杂与身体接触。甚至要求电影院的照明应该
增加亮度。或反应中学生在电影院与户外公然抽烟,要求若有逃学学生进电影院,业者应
该拒绝其入场观赏电影,并通报学校或联盟。
教护联盟对学生校外行为知之甚详,学生在公共场所如医院、巴士,或在运动时多以台语
交谈,连学生校外随意的叫老师的绰号也都知道。本岛人学生(当时以本岛人称呼台湾人
,日本人称为内地人)喜欢穿着台湾服或衬衫裤子,男生爱打赤膊,穿着木屐就上街,边
走边吃,边唱着市井流行歌或“卑野”民谣,都被视为不良行为。这类公开或私下毫无顾
忌的使用台湾语,语言“不良”的情况,根据当时教护联盟的观察,男学生情况很严重,
女学生相对轻微。搭公共汽车的不良行为方面,最常被反应的就是中等学校男学生故意用揶揄
的态度靠在女生旁边,找女生搭话或者作弄对方,以及搭火车争先恐后不排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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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代的“三线路”人车稀少,是情侣约会散步的好地方(图片取自维基百科)
女学生的不良行为则是常常在巴士没有位子时,整群人站在出入口,造成其他人进出的困
扰。边走路边化妆,涂着眼妆冷笑别人的服装。甚至只是不走路搭短程公共汽车,都会被纠举
。在台北有教师反应,学校附近的女学生连到很近的距离,都搭公共巴士代步,在非常时
局下应该考虑有无必要。这些不良行为的认定有因时局之故,也有一些属于日本式的日常
规范。如化妆场合须注意这点,反映日治时期台湾部分地区女性化妆已经不少见。1943、
44年的苗栗的竹南青年炼成所,是一个以14–18岁农村女性为主的简易教育机构,炼成所
修身课或也“指导”女学生不在公开场合洗脸、更衣、化妆,避免造成他人困扰。“排队
不争先恐后”、“化妆”、“不造成别人困扰”这些日式规范,则是在日治时期经由学校
及社会教育向台湾社会传递。
“教护联盟”认定的不良行为,有些在现在看来却让人感慨万千,当时学生的学习用语是
日语,但是私下仍惯用台语,这不是现在我们努力希望母语能复苏成为孩子生活用语的期
待吗?“不良”少男少女所哼唱的台湾民谣,也许是现今传唱的《雨夜花》、《月夜愁》
等1930 年代的台语流行歌,这些现在看起来“优良、难得”的行动,在当时却是市井流
行歌与卑野民谣“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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