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领不到货 女子打110谎报超商有炸弹被判刑
日前桃园一名陈姓女子,因不满超商店员不给领货,竟打110报案,并谎称该超商货物中
全都藏有炸弹,警方接获报案后,不敢大意,随即出动侦查队、鉴识人员,赶往现场后发
现根本没有炸弹,因此警方依恐吓公众罪将陈女移送法办,桃园地院判决她二个月有期徒
刑,但事后考量陈女精神状况、经济状况且没有前科,予以缓刑2年。
该超商邻近中坜火车站,据店员表示,陈女当天多次进出超商,可能是因为没有领到货,
态度十分不友善,还呛店员说:“再不让我领货,我就要跟公司投诉!”
谎报超商有炸弹后,陈女到案供称,因为店员不让她领货,她才故意报案称店内有炸弹,
并且向警方抱怨说:“他们欺负我,知道我是弱女子”,事后也向警方坦承炸弹确实是谎
报,于是警方依恐吓公众罪将陈女移送送办。
但陈女辩护人称,陈女已罹患思觉失调症长达22年,虽有就医但仍时常无法控制自己的行
为,不过法院仍根据医院鉴定报告及犯案时的情况、对话,判定陈女确实有精神障碍,但
不至于无法辨识其行为能力,因此将她依恐吓公众罪判2个月有期徒刑,且考量她的精神
与经济状况以及没有前科,给予她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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