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徐部长的标准一直很一致呀
台湾价值(1000)+酒驾(-50) =950>>>>>>>违反行政罚嫌疑(-20)=-20
台湾价值(1000)+永远不会犯错被抓包(-100)=900>>>>违反行政罚嫌疑(-20)=-20
不知道台湾价值哪里可以储值?
※ 引述《kuma0326 (kuma)》之铭言:
: 可以用同样的标准看待别人吗?
: 管爷兼任上市公司独董与去中国讲学案,都是当选台大校长前的事
: 目前都还没确定有罪,何错之有?最多是有疑而已
: 即使是真有罪,那也是几年前发生的事,可以让他签切结书,承诺不再犯啊
: 你他娘比照 Kolas Yotaka 的酒驾案
: 姑婆勇你的对错标准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