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Power锟的纸牌屋”拥70万粉丝 锟P爆:原小编开天价要

楼主: vickyshan (疯狂小精灵)   2018-07-11 00:37:30
※重要提示
 本文一切想法皆来自陈全正律师的两篇文章,要告请告陈律师,别告错人告到我阿!
不管一开始是不是锟自己设立的,脸书都认定那粉专是锟的。
因为若依陈律师的说法:
1.FB在认定上是与公众人物约定使用关系;因此,使用契约关系仍成立于该公众人物及
FB之间,至于公众人物与公司内部间是否有其他约定,并不影响外部的判断。
2.品牌、实体(地标或组织)或公众人物的粉丝专页仅能由该品牌、实体(地标或组织
 )或公众人物(即“官方粉丝专页”)的授权代表进行管理。
而锟有付钱,更是加强了那是官方粉丝专页,以及小编们设立只是为托管或管理行为。
无论专页名称是叫《李锡锟》,或是《Power锟的纸牌屋》。
且:
→ justjimmy: 这个粉专后来改名 把锟P的本名放上去了 140.112.119.4 07/11 01:18
→ justjimmy: 所以他当然可以主张所有权 140.112.119.4 07/11 01:18
又,照陈律师的看法,
小编们离职后,不能将专页改名成自己的、带走粉丝专页、接收粉丝及按赞数。
应该也不能关闭粉丝团或删文。
https://www.facebook.com/TiLa.talk/posts/757624577728716
[注1]此指官方粉丝团,但FB也允许在不导致混淆的前提下,任何用户可建立支持或关注
公众人物的粉丝专页,此与本文上篇所探讨“公司官方粉丝专页”判断概念是相同的。
https://www.facebook.com/TiLa.talk/posts/756872451137262
3、(1) A、依FB粉丝专页使用条款规定[注2],用户应提供自己真实姓名和资料建立
      帐号,并不得未经允许为其他人建立帐号,且不得建立一个以上的个人帐号
      。
     B、再者,该规定亦说明,品牌、实体(地标或组织)或公众人物的粉丝专页
      仅能由该品牌、实体(地标或组织)或公众人物(即“官方粉丝专页”)
      的授权代表进行管理。
  (中间恕删)
  (2) 态样一:公司粉丝专页(ex.全联福利中心 ─ 官方粉丝团)
    A、公司粉丝专页使用权限属于公司
     (a)依FB使用条款规定,公司官方粉丝专页从设立到使用权限皆属于公司
        所有(此指官方粉丝团,但FB也允许在不导致混淆的前提下,
        任何用户可建立支持或关注品牌的粉丝专页)。
     (b)在此前提下,则公司粉丝专页如果是由公司自己的FB帐号设立,
        权利归属当然没问题,但即使不论是由公司员工自己FB帐号或外部
        第三人帐号设立,笔者认为此时公司及实际设立人双方认知上也应合意
        是为了公司粉丝专页设立之目的,而为托管或管理行为,而不是员工
        自己使用,则权限仍应属于公司所有。
……(省略)
    C、公司粉丝专页的管理人(假设为小明)离职(指员工)或与公司终止合作
     (指外部聘请人员)后,涉及粉丝专页权利变动的问题:
     (a)小明能否把公司粉丝专页改名成自己的粉丝专页(带走粉丝专页,
        接收粉丝及按赞数)?不行。
        因为依上述说明,此公司粉丝专页的使用权自始属于公司所有,小明仅
        因契约关系而为受托管理,小明现在既已不再具有受托管理权限,
        当不能为相关变更。
※ 引述《totode (托托德)》之铭言:
: 这是错用条款
: 如果粉丝专页是叫做《李锡锟》,李锡锟是可以主张粉丝页属于其所有
: 但是粉丝页一开始就叫做《Power锟的纸牌屋》,这就避掉了李锡锟索取所有权的可能性
: 就像是蔡依林无法透过法律取得《蔡依林国际歌友会》粉专所有权
: 《Power锟的纸牌屋》更安全,没有使用到李锡锟的姓名权,
: 李锡锟顶多只能依据肖像权去要求粉专下架所有使用到他肖像的影片图片
: 或者针对这些影片图片侵权使用提出民事诉讼
: 但是还是不可能动到粉专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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