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ucson (tucson)
2018-07-10 13:41:57真的很想请问这位法官如果当被杀的人是你的妻子你的女儿你的母亲你是否也是会用同样
的标准来判呢?死刑向来都不能阻止犯罪的产生但死刑的存在应该是要为死者讨回公道
为受害家属抚慰心灵。为维持社会的基本公益与正义。台湾社会治安会沦落到到此这些法
官们要付很大的责任。签署两公约的那一个人也一样必须负责
※ 引述《lunyen (小书)》之铭言:
: 程宇性侵杀人免死 法官:手段非特别残暴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710/1388556/
: 男子程宇去年3月涉性侵杀害陈姓女模,还诬陷前女友梁思惠才是主嫌,士林地院今宣
判
: ,依强制性交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士林地院合议庭认为,“程宇杀害陈女的手段并
非
: 特别残暴,犯后诸多辩解,乃是畏罪人之常情,不该以此就认定他为穷凶极恶之途,因
此
: 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 士林地院合议庭指出,程宇只有预谋性侵,并不是一开始就策画杀人,只是在陈女穿回
衣
: 裤时尖叫时,他才动念杀人,仅在防止犯行败露,且事属突发,应非原来犯罪计划的一
环
: 。
: 而程宇使陈女致命方式阻断她呼吸使其窒息而亡,所用手段并非特别残暴,犯后诸多辩
解
: ,也是人之常情,无可以此将他认定为穷凶极恶之徒,也未达罪无可赦,因此虽然他没
有
: 《两公约》规定的限缩,单纯仅依我国《刑法》现有对强制性交杀人的量刑选项,判处
无
: 期徒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
: (2018/07/10 颜凡裴/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