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蓝宝坚尼2死3伤】富少驾驶“过失致死” 今遭警函送

楼主: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8-07-10 07:14:59
2死3伤 只是 过失致死耶
太爽了吧!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第一项 过失致死罪: “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罚金。”
2年以下,关一半就可以假释出来趴趴走囉
还可以直接缓刑,不需要和解或干嘛的
而且初犯 缓刑的机率超高的
台湾的法律真的很奇怪
明知在隧道内超速或超车容易发生意外
就像酒驾一样,明知喝酒开车容易出事
还是照样开,出事撞死人了也是过失致死
你都知道会出事了还故意去做,为什么不是故意犯?
而且还是恶性重大的随机犯
有预谋的随机杀人,照邢法来判是要判死刑的!
台湾真的是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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