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会在留言纠正法律观念的都是什么人?

楼主: Regenschirm (我的雨天)   2018-07-09 19:10:11
我不知道原PO问的“什么人”是要用怎样的分类来回答,
例如我问“你是什么人?”你可能会回答姓名或是职业,又或者是你和我的关系等。
姑且不论不够精准得提问方式,借由这篇讨论一下法律与大众的关系。
我们都知道讨律法律是乡民间喜欢的话题,我们不会没事讨论自然期刊上的量子力学数据是否有误,
我们不会讨论政治人物发言跟霍布斯之间的关系,我们不会讨论把手伸进乳牛肛门可以检查什么。
但为什么我们这么喜欢讨论法律案件?是不是人都有正义感,可以借由讨论法律案件得到原始情感的满足。
所以不论法律观点是否“正确”,讨论法律的过程可以让人类的某种情感得到满足。
所以我们可以在各个社群等可以讨论法律的地方看到法律的讨论。
所以为了满足这种直观式的感觉,我们讨论法律。
下一个问题是,是否有法律专业的人才能讨论法律?我们都知道法律是人制定的,
他并不像是自然法则,有绝对的正确。我们只能循着心理学、社会学、保险学等等学科
去思考制定相对正确的制度。我们很少看到有人质疑不是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所以不能讨论自然科学
为什么我会质疑不是律师、司法官,所以不能够讨论法律?只有律师或司法官讨论法律才是正确?
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何不来讨论死刑?我们何不限于律师或司法官才能讨论死刑?只有他们才有话语权
只有他们说的才是正确?
我并不认为只有所谓的法律专业才能讨论法律,就像是没有自然科学的专业也可以讨论自然科学
但是法律有其特殊性,特殊在于群众更喜欢讨论这个领域,甚至会成为政治操纵的工具。
如果真的要说通过国家考试的律师、司法官是否可以提供正确答案?
因为法律要求文字精确的定义,借由文字精确的定义,可以减少与法院沟通的长篇大论。
至于原文推文说的“备案、保留法律追诉权、公诉罪、毁谤、过失杀人”其实就是非告诉乃论、
诽谤罪、杀人或过失致死等等,文字上用法的不同,其实我们都知道表意人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些应该与是否应该由律师、司法官才能独占法律的讨论,有没有太大的关系。
或说明天是不是会放台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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