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同的声音出来
网络上一些爱开快车的朋友认为
是施工单位造成的悲剧,台北市政府未尽监督之实!
隧道内本来就禁止变换车道,原因就是地面肮脏灯光昏暗很容易造成意外。
施工单位施工理应要将三角锥摆放从隧道口开始封闭整个线道,施工完成后应该要将工程车
以倒车方式收回三角锥。
怎么可以让车子进入隧道后变换车道,这样根本不是负责任的行为!
甚至有人认为这件事会发生
主因是施工
次因才是超速
如果没有施工的话
超跑跑到300也不会发生这件事(?)
超速顶多就是行政罚
严重点...加上个公共危险而已
更甚者认为大家只是仇富
如果今天开啊提斯出事根本没有人会在意
以上都是转录自网络
看来只要找个律师把问题导到施工单位上
就可以安全脱身了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