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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加班文化陋习难改 8090后正点下班老员工不满
金昌佑 全映宣 廉智贤 记者 | 2018.07.07 11:34
韩国规定减少加班时间的《劳动基准法》修正案将从本月开始实行。这是韩国在2004年引
进一周五个工作日制度之后劳动市场时隔14年发生的最具革命性的变化。随着法律将每周
最长劳动时间限制到52小时,企业的工作气氛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新规定对不同规
模企业的适用时间不一样,对违反新规定的法人代表的处罚时间也被延缓6个月执行,目
前企业和劳动者都还处于小心翼翼的观望状态。反而是企业内部二三十岁上班族和四五十
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之间似乎已出现了较大矛盾。
年轻一代倾向于寻找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他们认为将一周劳动时间限制在52小时是“理所
当然”。韩国劳动者人均一年的劳动时间为2069小时(以2016年为准),比经合组织(OECD)
成员国高出300小时。年轻人普遍认为,如果按照一周工作52个小时计算,一年52周的工
作时间可达2700小时,如果这些时间还不够,究竟还要工作多少小时呢?
但是,20多年来已经习惯于长时间工作的四五十岁群体对于突然改变的工作环境都表示难
以适应。因此,韩国需要改变的还有工作文化,对人们习以为常的加班和聚餐文化也需要
进行重新探讨。
此外还要完善制度。淑明女子大学经营系权顺元(音)教授表示“韩国作为全球劳动时间最
长的国家,减少绝对劳动时间是不可避免的潮流”,他提议“可以考虑扩大弹性劳动时间
制度,来缓冲缩短劳动时间的副作用”。权教授表示“出口比例较大的韩国企业也需要具
备一定的缓冲机制以快速应对世界经济形势和需求的变化”。
目前韩国60%的企业都是负责为大企业供应零件的一级或二级供货商,这些都是典型的劳
动集约型产业,工厂必须不间断启动运转才能降低成本、按时交货。在缩短劳动时间后,
由于成本负担太大,他们也很难招聘更多新人。
国会预算政策处表示,加班时间缩短将导致劳动者的月薪平均减少37.7万韩元。员工超过
300人的大企业劳动者在加班时间受到限制后,月薪平均减少幅度可能只有7.9%,但在员
工人数低于300人的企业中,劳动者月薪平均减幅将超过12%。
特别是,中小制造业企业的劳动者基本工资普遍较低,大部分收入来自补贴,新规定将不
可避免地给他们造成巨大打击。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小企业并没有一个妥善的方案可以弥
补劳动时间缩短造成的工资损失。权教授表示“大企业可以透过技术开发提高生产力,从
而提高工资,但那些启动率已经到达极限的中小企业连现在的工资水准都将难以维持”。
KAIST经营系李炳泰教授也表示“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在劳动时间缩短之后,中小企业
的工资水平一定会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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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原文:http://news.joins.com/article/2278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