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年金改革可以溯及既往,公司法不行?

楼主: abcgo (真冷的冬天)   2018-07-07 11:41:17
※ 引述《nk11208z (小鲁)》之铭言:
: 如题
: 本鲁觉得奇怪,为何年金改革可以溯及既往,公司法就不行阿?
: 有专业法律人解说吗?
: 而且年金改革严谨到八百壮士断手指啊死人
: 公司法宽松到企业很开心
本鲁觉得
年改朔及既往的话,以前领的要缴回来
799会同意吗?
话说啊
未为行政处分之利益,
于法令修改后这部分有期待利益吗?
就拿例子说
以前建管法规没那么验时随便加盖都没事
现在修法过后可以说你房子买在修法前
所以不受新法限制?
今天军公教自行提缴或提拨的部分
如果政府修法减除之前提列金额
这个部分一定有信赖保护的保护
但是退休金超过自行提拨提缴部分
是政府依法利用当年预算编列补足的部分
当然受法律变更拘束啊
难道国会不能删减预算?
又不是当初军公教缴了100
修法认定当初缴的100有50无效
如果这样也有信赖保护
那干嘛需要国会立法
全部依行政命令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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