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姚文智提剑潭中心当宿舍?都发局:风景

楼主: KKKKJAY (KJ)   2018-07-07 00:18:18
侯友宜因为被发现文大宿舍问题
现在要选举又怕观感不佳
政治考量恶意解约
害得现在学生被害的没宿舍
反倒是姚委员这次反应倒是挺快
至少以救急来说
退一步到剑潭活动中心也不错
我觉得至少方向正确
在没有最好的解决方式之前
这个构想也可讨论一下
一堆酸民只会嘴炮,怎不多提建设性的解决办法,
而且柯癖的两面手法真的很恶心
接着民进党顺风球打完侯友宜之后
现在又回来打姚文智
好个柯痞啊,想说这次民进党不理让了
所以就干脆蓝绿两边都打
这样就可以轻松打选战了是吧?
这种人心中只有算计,把学生权利放在哪里?
※ 引述《Whoshi (Whoshi)》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新头壳
: 2.完整新闻标题:
: 姚文智提剑潭中心当宿舍?都发局:风景区不得作寄宿宅!
: 3.完整新闻内文:
: 国民党新北市长参选人侯友宜近日卷入文化大学宿舍“大群馆”风波,为解决宿舍短缺问
: 题,民进党台北市长参选人姚文智昨(5)日提出,若北市府真有心要处理,可将剑潭青
: 年活动中心当作宿舍,“真心不骗”。不过,北市都发局表示,剑青中心位在“风景区”
: ,依据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不得作寄宿住宅使用。
: 北市府都发局日前认定“大群馆”违规使用,由于大群馆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区为“特定住
: 宅区(二)”,文大以宿舍名义提供该校学生使用,属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
: 5条规定之“第三组:寄宿住宅”,依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就仅能做集合住宅,当
: 宿舍就违规。
: 宅区(二)”,文大以宿舍名义提供该校学生使用,属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
: 5条规定之“第三组:寄宿住宅”,依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就仅能做集合住宅,当
: 宿舍就违规。
: 姚文智认为,要解决文大宿舍案,可利用被贱租的剑潭青年活动中心,短期而言,已被北
: 市府贱租的剑青本即旅馆,有相当空间,可透过北市府与剑青协调,与文大共同协助学生
: 短期安置。
: 不过,记者求证北市都发局后发现,剑青中心属于“风景区”,依据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
: 制自治条例,是不允许作为寄宿住宅使用。若真的当作学生宿舍,恐和“大群馆”一样会
: 发生土地使用分区违规问题。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7-06/13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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