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文大宿舍案 北市:土地分区规定仅可做集

楼主: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18-07-05 21:53:55
※ 引述《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之铭言:
: 总结:大群馆符合集合住宅的规定。
: 寄宿住宅和集合住宅怎区分,都发局认为土管自治条例并未明载(吱吱认为是常识),
: 但是主管机关都发局有权认定。因为文大主观上认为是宿舍就是宿舍。
: (所以学生的猪队友是文化大学)
: 都发局提供一个标准,就是由学校、机关团体统一经营管理,提供给自己人居住的设施。
: 因此即使里面住的人都一样多
: 自己出租可以,但是交给学校统一管理出租不行。
: 自己管理是合法的,交给学校管理就是违法的,结案。
: 这样的法规很合理?恶法亦法,只好吞下去。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自治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七 寄宿单位: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无个别厨房之建筑物。
八 寄宿舍:含一个以上寄宿单位之建筑物。
根本不是由谁出租来定义到底是不是寄宿舍
是由这栋集合住宅内部的规划而定
: ※ 引述《shinmoner (WISDOM)》之铭言:
: : 文大宿舍案 北市:土地分区规定仅可做集合住宅
: : 联合
: : 至于“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定义集合住宅为“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间或
: : 设备,并有三个住宅单位以上建筑物。”外界关注,大群馆究竟算不算集合住宅。
: : 都发局建筑管理科科长林玄理今天受访表示,在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中,大群馆就
: : 属集合住宅,依规定,主管机关都发局有权认定建物样态,另外,都发局6月25日曾到大
: : 群馆现勘,认为大群馆外观及内部都被当成学生宿舍,要求文大解释,文大来函也称是大
: : 群馆是学生宿舍,因此确定违规。
内部的意思就是指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无个别厨房之建筑物。
: : 他指出,大群馆过去是由文大承租给文大学生,若由又昱公司直接承租给学生,基本上是
: : 合乎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规定,且大群馆内部相关设施都符合集合住宅规定,像每
: : 间房设有独立出入口等。
: : 相关官员又说,又昱公司将集合住宅出租给个别学生、上班族、小家庭,这些都合法的,
: : 但是又昱公司租文化大学,文化大学拿来当成学生宿舍,这就产生争议了。
: : 寄宿住宅是指由学校、机关团体统一经营管理,并提供学校等所属学生、员工等人员短期
: : 住宿使用的建物。至于都发局认定大群馆不可当寄宿住宅,但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
: : 中却未明确定义寄宿住宅。
记者自掰?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没翻过?
: : 林玄理指出,土管自治条例并未明载寄宿住宅定义,但条例也规定可由主管机关都发局认
: : 定建物属性,都发局是依现勘及文大回函,认定文大把大群馆当成学生宿舍,因此视为违
: : 规。
: : https://udn.com/news/story/12248/3235277
基本上都发局的说法确实是在留后路
大意是指:
文化大学现在就是当寄宿住宅使用
解约给侯友宜自己租
基本上合乎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规定
因为没人知道他们收回去之后是不是会再把厨房变出来
所以干脆这样说,反正以后有厨房了
这些出租的宿舍就会变成集合住宅
都发局没说的是
如果解约之后还是维持这样的格局这样租
除非侯友宜没选上
不然以后还是会被用同一条办理啦
最好因为换个人当房东就变成不是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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