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群馆违法 柯P:改为又昱自行出租就

楼主: russer (恩...)   2018-07-04 14:12:29
先说个结论
1.文化大学相当无辜
2.柯P的建议一样违法
  一、
  首先,文化大学依照教育部公布的“专科以上学校总量发展规模与资源条件标准”
的规定,其中有明确指出"租用校区外提供学生宿舍使用、租赁合约至少四年以上且经
法院公证证明者;其纳入计算之面积不得超过该校校舍建筑面积之百分之十。"
  当中内容很明显指出租用校外建筑物计入学校校舍的标准,并没有说明需要地方政府
认定才算数。此外,都市计画法、台北市分区管制规则等内容也没有特别立法规范台北市
政府具有认定教育设施的权限,所以实质上而言,应该是要回归教育部做认定(但是这次
教育部却居然自废武功,认为不是他的权限...)
  二、
  假设退一万步而言,大群馆就是台北市政府所认定的寄宿住宅,那当然是违反分区管
制规则,但是值得玩味的地方是,如果出租人由文化大学改成又昱公司是否就因此使寄宿
住宅的使用事实情况改变???
  重新复习一下法规,寄宿住宅与集合住宅的最大区别就是有无个别厨房的差别,试想
一个问题,出租人改变了之后,无个别厨房的出租使用行为就会变成有厨房吗???
  当然,有些人认为改一下就好了,甚至加个电磁炉就可以等云云,其实建物使用组别
的变更认定需要看你的建筑设计来判断,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这通常涉及到二次施工
,而且施工费用谁摊?施工完毕之后还能不能当学生宿舍?有很多地方需要配合...
  三、后话
  住二特本身禁止作寄宿住宅使用,但是却允许集合住宅使用,就使用类别造成环境影
响的程度而言,寄宿住宅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轻,此外,去参照附条件允许使用组别的内
容也不见得都是低于寄宿住宅产生的环境影响(ex:医疗保健服务业、饮食业)。所以如果
将寄宿住宅改为集合住宅使用虽能"合法但却不合理",这其实是市政府在都计通检上很好
的机会在都市计划书去进行附条件允许使用组别的调整,而不是只是去卡死学校跟学生而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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