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认定王景玉是“半个俘虏”审判长勉励

楼主: viviya (^_^)   2018-07-04 01:30:25
※ 引述《wn7158 (杨梅小诸葛)》之铭言:
: 【审判长谢静慧宣读完判决理由后,问王景玉有没有听清楚?王景玉则回问“我还是无

: 徒刑吗?”谢静慧回答“对,还有刑后监护,希望你要有病识感,要吃药,才会健康,

: 己要努力,知道吗?”王景玉听完后则点点头,再度被押回看守所。】
: 其实审判长没有把最后该讲的说完,也就是:
: 【景玉,虽然判你无期徒刑,但我大台湾实质上只要关20-25年就可以假释了。
: 所以要好好吃药,要健康,20年后你就可以回来了。】
: 20年后,我大景玉,将强势回归!
: 干你娘,废死去死
如果说再犯率是一种综合评估的数值化结果
那可教化的依据究竟为何?
如果精神疾病如果是一种大脑不可逆转的病
那何来可教化之说?
吸毒者再犯率高达六成八,吸毒吸到大脑受损、精神失常的人,其再犯率会有多高?
法律经常说要依据法条、公约、证据
然而可教化并无法律依据,
为何台湾在最需要严格对待的死刑判决上,
忽然回归法官的自由心证?
之前有人发文解释两公约的诠释
但是从审判长的态度跟发言可知
她采用的是可教化的观点
然而台湾至今没有任何严格的实验能证明
精神病患=可教化
那么为何谢静慧能如此乐观的认为
精神病=要吃药=吃药就会好=可教化?
毫无法律、实验数据的支持
更没有严格的心理、生理分析数据去研究王的幻听幻想究竟是否源于吸毒?
而可教化的程度到底多高才不会再犯?法官除了自由心证,还能拿什么说服社会大众?
“曾打过死刑案件的吴家辉律师说:“有时候,案件里同一份(教化)鉴定报告,法官可
以判生,也可以判死。””
我们台湾的法律 竟是被这种毫无说服力的东西决定 民众们若质疑法官判决 还会有人笑
民众不懂法律
法律是基于社会而发展的东西
为何是大众要屈就于法律不合理的游戏规则?
为何法律可以被特定族群编辑玩法
再用来笑民众“不懂我们的玩法就闭嘴”
而这些玩法却又明显互相打脸、毫无说服力?
既然可教化程度不论高低 都由法官自由心证决定
那么法官也是认定犯人有治愈的可能且再犯率低才给予回归社会的机会 不就是保証人了

那么他若再犯 连同法官一起执行处分应该很正常
若当判决结果会影响法官自身
就像她选择纵虎归山可能会再导致下一个受害者一样 让法官共同承受可能成为受害人的
恐惧
各位认为法官还会判生吗?
法官之所以说的出可教化这种鬼话
不过是深信自己不会成为被害人而已
何来公平正义
让我们再复习一次谢静慧的发言:
谢静慧回答“对,还有刑后监护,希望你要有病识感,要吃药,才会健康,自己要努力,
知道吗?”
你知道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再有不能努力、活得健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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