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3
〔记者翁聿煌、陈炳宏/台北报导〕由侯友宜夫妇所拥有的凯旋路十一号五层大楼,原做
套房出租并未违法,但在民国一百年八月租给文化大学后,因涉及土地分区使用条例问题
,而出现违法疑虑,且原本每间五至七坪只规划住二人,文大将此空间改为四个学生居住
,引发学生居住品质不佳的争议。
文化大学公关主任郭琼俐表示,用地空间有限,学校所有宿舍平均坪数均差不多,学生以
抽签决定床位,学生在住宿前可以先到场察看,如不满意可以不住,床位会依签次递补。
另外,该大楼的所在地住宅区依法可做一般出租套房使用,但不得当成学生宿舍使用,对
此,文化大学回应,当初校方选择对外租宿舍有设立门槛,包括房间数要足够,要有合法
使用执照,要通过消防安全检查,该宿舍完全合乎规定,于是在民国一百年八月签约承租
。
未办理公安申报 被罚6万
对此,北市都发局专委刘秀玲认为,大楼既在校外就是“住宅”,并未违反都市计画使用
做为“寄宿住宅”使用。但文化大学早已承认校方因为校内宿舍不足,所以在校外租下该
栋建物做为“学生宿舍”,且命名为“大群馆”。对此,北市建筑管理处副总工程司邱英
哲表示,将以未办理公安申报为由开罚六万元。
文化大学校方指出,校内宿舍每学期约九千元至一万元,但房间有限,所以才在校外寻找
适合管理的学生宿舍,“大群馆”每学期租金一万七千五百元,有单间全套卫浴设备。
在附近租房的学生说,文化大学在山上,距离市区有段距离,若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交通上
,在学校附近赁居不便宜,也只能租“大群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