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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
犯下内湖断颈案,当街杀害3岁女童“小灯泡”的王景玉,一审士林地院判处他无期徒刑;案件上诉二审,高院今(3)日仍判处无期徒刑,刑后须接受监护5年。审判长谢静慧认为,王景玉犯案时“是思觉失调症的半个俘虏”,最后更勉励他,“要吃药,才会健康,自己要努力,知道吗?”王男点头后随即被押回看守所。
王景玉杀害小灯泡一案,今(3)日上午10点高院二审判决,仍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刑度,另外增加了“刑后监护5年”。一审原本精神科医师鉴定,认为王景玉犯案时辨识行为能力并无显著降低,二审鉴定医师也持同样意见,但合议庭并未全盘接受。
全案宣判时,审判长谢静慧特地花了34分钟说明宣判结果,并表示本案是要检视被告有无《刑法》第19条第2项的问题。合议庭认定王景玉因为工作不顺,加上父亲反对他交友导致被孤立,家中凌乱的情况又让他自卑,不敢和异性交往,父母亲也未帮他找对象。
谢静慧表示,王景玉的确罹患了思觉失调症,认定他“杀人时不是完全基于自由意志,是思觉失调症的半个俘虏”,意思是指他犯案时辨识行为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显著降低。即便他的犯行已达《两公约》所指可处死刑的“最重大之罪”,杀害的对象又是3岁女童,但审酌以上情况,最后合议庭判他无期徒刑。
谢静慧宣读完判决理由后,问王景玉有没有听清楚?王景玉则回问“我还是无期徒刑吗?”谢静慧回答“对,还有刑后监护,希望你要有病识感,要吃药,才会健康,自己要努力,知道吗?”王景玉听完后则点点头,再度被押回看守所。
法官
你要努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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