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猴狲租房给阳明山上大学,其整体最大问题本来还不是违法这件事,就是之后侯友宜逾越了自己地方首长的行政分际,派新北市府的官员去台北市政府乔自己的私家事、把公家的行政权挪作己用。
侯友宜摆明了没有把利益回避的行政伦理放在眼里,要是他从警、从政二三十年,连这种东西都不懂,那他真的就是大脑不知道哪边出了问题。
不然这种小违规,不就是它不符合寄宿住宅的规定而已?大可解约改善后再重新缔约,反正暑假期间先让学生住家里有何不可?我大学的时候寒暑假也不能留宿,这是会有什么影响?
影响有大到需要派新北市的局处长去乔吗?结论不就是侯友宜自己急了在耍低能,连这种一看就知道不对的事情也干的出来,虽然我本来就不喜欢他,不过在选前干这种事也是佩服他很有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