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援交10天接50人 老妈冒充女儿钓出嫖客
高雄市十三岁少女十天内与五十名男子性交易,被母亲发现后报警安置;一个月后,翁姓
男子再度致电要求援交,接电话的少女母亲假冒女儿“钓”出翁,报警逮人。高雄地方法
院依与未满十四岁之人为有对价性交行为,判翁有期徒刑四年,可上诉。
据了解,少女三年前与母亲同住时天天晚归,并带着许多衣服、鞋子回家,母亲暗中查阅
女儿手机,发现当时十三岁的女儿援交。少女母亲报警处理后,少女随即被相关单位安置
,但少女被安置期间趁隙逃跑,至今下落不明。
判决表示,翁姓男子三年前的九月间与这名十三岁少女,约在大寮区一所国中碰面,翁以
五百元在车上与少女援交;后来少女母亲发现女儿十天内约与五十名男子性交易,赶紧报
警处理,少女经相关单位安置,她使用的手机则由母亲保管。
翁当年十月上旬,再度以手机交友软件约少女援交,少女母亲发现后,假冒女儿向对方套
话,并谈妥价码约见面;翁依约驾车到大寮区准备载少女援交时,埋伏员警一拥而上抓人
,警询后将他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罪嫌移送法办,经检方起诉。
但翁否认涉案,辩称与少女首次见面时,少女就询问有无援交意愿,他认为对方年纪太小
而拒绝,至于后来与假冒女儿的少女母亲对话内容,是避免对方胡乱开价,才骗称“上次
五百元”。不过翁落网之初,少女指证历历,能具体描述他的打扮,因此合议庭认定翁与
少女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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