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呼爱滋隐私权!不愿验HIV 医叹“医疗人

楼主: q10242 (黑田祐司)   2018-07-02 21:24:43
※ 引述《girl55665566 (支持同志友善)》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雅虎
: 2.完整新闻标题:
: 高呼爱滋隐私权!不愿验HIV 医叹“医疗人员就是活该?”
: 3.完整新闻内文:
: “爱滋有隐私权,医疗人员却没有被保护的权利?”一名外科医师在脸书上沈痛告白。他
: 表示已经遇到第二次了!一开始这名病患因小肠肿瘤并肠阻塞从急诊入院,病患从开刀前
: 到开完刀都不主动告知自己有爱滋,他从病理报告到化疗前肝病检查,一点一点蛛丝马迹
: 发现病患可能罹患爱滋,但想要验HIV(爱滋)病患不同意,到此时病患才愿意坦承自己
: 已经有10年病史。
: 外科医师大怒,因为在病患治疗期间“开刀,换药,抽血,打针等等等有一大堆侵人性及
: 体液接触的治疗,涉及几十个医疗人员,全部都在没有任何有效防护的状况下进行,全部
: 都被曝露在高度危险的感染风险之下。”
: 外科医师谴责政府与疾管局,只强调爱滋人权,健保卡不能注记,抽HIV必须得到同意,
: 政府这样对待医疗人员?他指出,医疗人员除了愤怒、自认倒楣,还是要高呼爱滋隐私权
: ?所以医疗人员就是活该?文末外科医师表示,我对不起所有参与这个病人治疗的所有医
: 疗及护理人员。
: 一名不具名护理师表示“非常认同这名医师的说法,因为不是只有伤口,或针扎才会感染
: ,眼睛也是黏膜,如果爱滋病患的体液溅到眼睛,也可能会因此受到感染。”
: 一名网友认为,“病人本来就有告知义务,因为这关系到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而所谓隐
: 私权和告知病史根本是两件事。想要接受专业救治就要负责任告知病史,保护自己也保护
: 别人。至于害怕被曝光而歧视,这是另ㄧ个问题,但不能因为这样就隐瞒,隐瞒爱滋却让
: 医护人员做手术曝露在危险中,是非常邪恶自私的行为,可谓恩将仇报。”
: 外科医师在留言栏说明,“或许有人会认为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拖是我们医疗人员的问
: 题。BUT, 就是这个BUT。。。手术的时候,我可以保証我的手套不会破掉,我可保証我不
: 会有哪一次电烧电破我仅有一层的手套 ,我可保証我哪一次缝针不会刺到我自己的手?
: ”
: 外科医师语重心长说,批评别人容易,那可能只是因为你不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行业当
: 中。“知道了又如何?我可以多用一层手套,可以减少对自已有危险的动作,可以多一些
: 保护自己的措施。但,我连这个基本权利都没有。”
: 外科医师解释, 是第二次了,第一次的病患让他吃了一个月的预防投药,因为就是手套
: 破了...
: 一名网友指出,“他想表示的并不是要分别对待,而是彼此该有的义务需要好好的履行,
: 毕竟医生的天职是救人跟医治人,这样的义务告知,是对医护人员的一种保护,如果万一
: 真的被感染,少了一个医生,同时也会让其他的病患就失去一位医生的诊治。”
: 关于爱滋病,根据《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2条明文规定
: :“就医时,‘应’向医事人员告知其已感染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法律规定爱滋病人在
: 就医时,“一定”要将感染病毒的资讯告知医事人员。
: 若病人未告知,该法第23条第一项订有罚则;第23条违反第十二条,将处新台币三万元以
: 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bit.ly/2z3npv7
: 5.备注:
: https://i.imgur.com/nUcF0mc.jpg
我们的宪法保障我们的自由
只要不妨碍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妨碍到他人的自由
当然在这个前提下 大家的隐私权都能得到保障
干 可是爱滋病在治疗或者打炮之前
就是没有这种隐私权啦
因为根本就违反前提了啊干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8-07-02 21:27:00
不管喇 你歧视你恐同 小心人家找疾管局爱滋恶烂甲查你水表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18-07-02 21:31:00
疫管局准备查水表
作者: rapnose (鼻马龙)   2018-07-02 21:54:00
森气气!你这文字满满的歧视,所有对待方式都一样,才叫平等。(崩溃) 你知道你这言论在美国会怎样吗?算了,我不想跟充满歧视的人沟通。https://i.imgur.com/a3yslA0.jpghttps://i.imgur.com/EatoEfe.jpg本篇不再看也不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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