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 翁启惠不知女儿住处 法院贴公告通知翁女开庭日
2018年07月02日 18:00 中时 李文正
前中央研究院院长翁启惠因浩鼎案遭控贪污案,士林地院继5月30日开庭后,法官当庭询
问翁,女儿翁郁琇因持有市价9300万,总共3000张浩鼎股票,若确定是不法所得,法院将
予以没收,依程序必须通知第三人参与没收程序,但法官询问翁启惠,女儿的地址,翁竟
回答“不知道”,法院在上月21日改以贴公告栏“公示”送达,通知翁郁琇8月28日上午9
点半言词辩论开庭,参与浩鼎案没收程序。
裁定书指出,翁启惠被控贪污案,2012年11月21日以翁郁琇玉山证券的帐户,收受浩鼎公
司董事长张念慈行贿的3000张股票,法院若判决翁有罪,可以没依法收第三人(翁郁琇)
持有的不法所得。
上次开庭时,法官询问该如何通知翁郁琇,因翁启惠已经搬出中央研究院的宿舍,并在杭
州南路添购房产并设籍,但翁郁琇已经将户籍迁出,实际上居住在美国,法官因而询问翁
启惠,女儿在美国的居住地址,以便合法寄送裁定书,但翁却回答:“不知道”,不禁让
法官觉得“你跟女儿很不熟吗!”辩护人则打圆场说,庭后再书状补陈。
经过半个月,翁仍没有呈报女儿美国地址,法院为完备程序,改以公示送达,赶在开庭前
2个月做出刑事裁定,通知翁郁琇出庭参与没收程序。但翁郁琇仍可不加以理会,或改以
书状表达意见,也可以在8月28日出庭维护自身权益。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70200326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