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鸣笛闯红灯 撞死小客车驾驶
发布时间 : 2018年7月2日 AM 5点0分
【黎百代╱桃园报导】
桃园巿杨梅警分局一名警员,昨凌晨处理车祸后,接获勤务中心指派赶赴另一现场处理家暴
案件,警员开警示灯、鸣警笛行经一路口时闯红灯,不慎撞上一辆左转的小客车,小客车的
驾驶座被撞个正著,导致驾驶重伤送医不治,另一名坐在副驾驶座女性乘客则受轻伤。警局
已介入协助家属处理善后,并调查厘清事故原因。
驾驶绿灯左转遭撞
警方表示,杨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郑姓警员(23岁)昨凌晨1时许接到110勤务中心指派,先
前往杨梅区新农街处理交通事故,郑员到达时发现车祸双方已和解离去,准备返回派出所时
,又接到勤务中心指令,要他赶到中兴路处理另一起家暴案件。
郑员随即开启警车警示灯、鸣警笛,沿着杨梅永美路往中坜方向行驶,行经杨梅区永美路、
四维二路口,当时永美路的号志为红灯,而陈姓男子(48岁)驾驶的小客车载着邓姓女子,
则从灯号为绿灯的四维二路左转永美路,因事发突然,郑员来不及煞车,直接撞上陈男小客
车的左侧,造成陈姓驾驶右小腿骨折、肺部积水及内出血,经送杨梅天成医院、再转送林口
长庚医院救治,最后仍因伤重不治;坐在副驾驶座的邓姓女子则是脚部挫伤,郑员手部也有
擦伤,两人均无生命危险。
依过失致死罪送办
警方获报,除派车祸处理小组到场调查,并请分局鉴识组协助采证,双方驾驶酒测值均为零
,警方绘制现场事故图和笔录后,全案依过失致死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检方讯后谕令郑员
以5万元交保;杨梅警方在事发后即指派副分局长、派出所所长陪同家属到医院,并表示会
全力协助家属处理善后。
鸣笛虽有优先路权 仍须注意路况
逢甲大学运输与物流系教授李克聪表示,虽然警车执勤中依法闪警示灯及鸣笛,可以超速还
能违反号志标线,也就是闯红灯、双黄线或超车都没问题,但最高原则还是必须注意车况及
路况,不能横冲直撞,“因为拥有的是优先路权,而非绝对路权。”
李克聪指,民众不管驾驶任何交通工具,遇到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只要有闪警示灯及
鸣警笛时,除了减速礼让,也不要跟这些车辆抢道,同时也要注意周遭行人及路况,以避免
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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