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哥,你真的好好笑,让大家看到支持通奸除罪化的人
嘴上说自己多懂法,法律不该为个人私情服务这一类的话
但连法律上请求赔偿的是以民法184条为基础去请求赔偿
而不是以刑法第239条为基础去请求的也不知道,搞不清楚。
就连推通奸除罪化最出力的妇女新知都不敢说刑法第239条是仙人跳条款
一些自认觉青的在那说是仙人跳,真的是笑掉人家的牙
两者之间最多的关系就只有在告刑法第239条可以请求民事审判
免掉民事法庭的裁判费这样而已。
还是你认为民法184条应该排除掉配偶权
不论已婚未婚,想让谁上,想上谁都无所谓,也不应该以金钱支付赔偿?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铭言:
: 因为通奸罪才可以跟小三或小王要钱啊
: 看到很多新闻都是突然原谅另一半,然后撤告
: 但是继续告小三或是小王,
: 最后拿到几万元的遮羞费之类的,
: 原来这才是通奸罪的真正意义
: ※ 引述《freedomwing5 (天上天下杂碎王)》之铭言:
: : 如题
: : 没有了通奸罪以后是不是
: : 代表结婚以后还是可以到处插好插满
: : 或被插好插满
: : 有没有有些人一直很在意法律要捍卫婚姻的八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