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记者陈婕翎╱即时报导
2.完整新闻标题:
应由医疗端主动 疾管署:不应苛责爱滋感染者不作为
3.完整新闻内文:
一位外科医师在脸书爆料,指爱滋感染者就医时未主动告知感染事实。医护人员健康权与
感染者隐私权间的轻重拿捏再次受到关注,当两者在天平两端时,究竟应如何取得平衡?
卫福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长罗一钧认为,唯有医疗人员更积极为感染者营造保密环境,才是
走向双赢的方法。
依照《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2条规定,感染者就医时有
向医事人员告知染病义务,但若感染者处于紧急情况或处于有非医事人员如亲友在场且可
听闻的开放空间时,感染者可以保持缄默,目的是兼顾医病双方权益及感染者隐私。
若感染者本身不想让亲友知道病情,却没有任何积极将亲友从现场支开的作为,以便主动
告知医护人员。针对感染者这样的消极不作为是否也应开罚?罗一钧表示,在医院里,医
病关系并非全然平等,主要还是由医护人员拥有较高的掌控权,无法期望由感染者自己“
净空”诊间,或控制诊间是否会有他人进出。
身为爱滋防治工作者的罗一钧强调,以过去经验来看,感染者几乎都愿意主动向医师告知
病情。所以应由医护人员主动排除环境中有非医事人员的情况,不宜将这个责任加诸于感
染者,更不应苛责感染者的消极不作为。他期待医疗人员更积极的作为,既保障医护人员
健康权又保障感染者隐私权,得到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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