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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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渣男求复合不成 竟寄裸照到前女友学校“严加管教”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陈?明/苗栗报导
新北市一名23岁洪姓男子,在网络线上游戏结交苗栗县林姓少女,他不满被少女分手,将
20多张的少女裸照,寄送到少女就读高中的公务电子信箱,指名道姓写“贵校学生在外行
为不检,请严加管教”。校方发现后立即报警,才知道少女曾在国中时,与洪男发生性行
为,洪男被苗栗地检署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幼年男女性交及猥亵罪”起
诉。
检警调查,23岁的洪男,高中肄业,没有工作,虽家中经营火锅店,但鲜少去帮忙,成天
几乎窝在房间内玩网络线上游戏,是个宅男;洪男于前年透过网络线上游戏,结识当时就
读国中3年级的林姓少女,双方进而发展为男女朋友。洪男趁一回少女放学后空档,开车
载少女到摩铁,双方发生性关系,并拍下他和少女、或少女个人的多张裸照。
少女上高中后,跟洪男提分手,但洪男不肯,苦苦哀求少女复合不成,“见笑转生气 ”
,扬言要把少女裸照公开。去年12月间,将20多张的少女裸照,传送到少女就读高中的学
校公务信箱,指名道姓写“贵校学生在外行为不检,请严加管教”。
校方惊见报警,并对少女进行辅导、关怀,少女哭诉,与洪男是在网络线上游戏认识,曾
为男女朋友,但交往后,发现洪男总是要她拍露点裸照,她觉得变态,就渐渐疏离并提分
手。
检方指出,洪男与少女未满16岁时,发生性行为,涉犯刑法“与幼年男女性交及猥亵罪”
最高可处7年,另洪男传送少女裸照到少女就读高中的学校公务信箱,又涉犯儿童及少年
性剥削防制条例中拍摄、散布儿少色情照片,最高也可处7年有期徒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98222
5.备注:
高中肄业 无业
台女就爱这一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