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爱滋病友名单外泄 疾管署承诺不会再发生

楼主: Aruka0924 (Aruka)   2018-06-30 17:37:31
爱滋病友名单外泄 疾管署承诺不会再发生
记者陈婕翎╱即时报导
疾管署上午针对周刊爆料“爱滋感染者个资外泄”一事进行说明,疾管署副署长罗一钧强调
,中央与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已于第一时间妥善处利,且持续监测至今,已没有发现含有外泄
个资的档案或连结,希望感染者安心,同时保证爱滋名单外泄事件不会再发生。
据《镜周刊》报导,国内3000多名爱滋病友名单惊传外泄,主因是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昆明防
治中心护理组庄姓主任不慎在一次授课时,将一份可连结病友名单的简报留在该单位电脑中
,后传出遭不特定人士露出在国外网站。
罗一钧指出,疾管署在2016年9月6日获医院端通知,在某国际简报下载平台发现事件当事人
于2007年制作的简报,其嵌入档含有个案资料。疾管署得知后,已立即启动跨国网络事件合
作机制紧急处理,陆续移除完毕Google、Yahoo等各大搜寻网站连结,持续监测至今,已无
发现含有前述个资的档案或连结。
以爱滋第一线工作者角色而言,罗一钧也说,其实并非每位患者都希望被通知个资遭外泄,
这只会徒增爱滋患者的不安感。因此,疾管署与法律专家商讨最终决定,不逐一主动通知。
但倘若患者有任何疑虑,疾管署已请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尽速建立单一专案窗口,查询者经过
身分核对确实为感染者且与事件相关,由专人进行说明与提供相关权益咨询与辅导咨商。
罗一钧承诺,后续将与民间团体合作收集感染者诉求,若感染者认为权益受损,可依据《个
人资料保护法》提出求偿,就算被害人无法提出实体损害事证,都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诉讼,每件最高可求偿2万元,另外也可提出团体诉讼,疾管署都愿意全力协助。
针对某媒体报导提及某爆料者,罗一钧表示,感染者相关资料都属《个人资料保护法》第6
条所规定特种资料,爆料者或媒体如无法律上原因持有相关资料,不得蒐集、处理或利用,
否则得依该法第47条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且若行为人另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违反本法足生损害于他人者,则依该法第41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长年致力于爱滋预防与社会照顾的露德协会秘书长徐森杰则认为,这次个资外泄事件对于爱
滋防疫工作者是一种警讯,未来在使用资料都应更加小心谨慎,虽只是无心之过,都会造成
感染者与其家属焦虑,同时呼吁民众若看到外泄资料,一定要尽快通报疾管署,才能在第一
时间控制资料,免于让有心人士取得。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208981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8-06-30 17:38:00
洨感冒啦
作者: js52666   2018-06-30 17:38:00
呕呕呕呕呕呕
作者: hu7592 (hu7592)   2018-06-30 17:38:00
作者: tim9527 (是个肥宅)   2018-06-30 17:38:00
恶心 应该马上公布 照三餐播报
作者: LostInTime (2DGiro)   2018-06-30 17:38:00
以后不敢惹,嘻嘻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8-06-30 17:39:00
友个屁 是病患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强暴105)   2018-06-30 17:40:00
全面扑杀即刻启动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06-30 17:44:00
好歹也惩处一下那个外流名单的公务员吧,还协助国赔咧
作者: jceefailurer (阿爸喂)   2018-06-30 17:46:00
没事
作者: jetling (文创人生)   2018-06-30 17:48:00
不要相信政府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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