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1990 (狄恩院长)》之铭言:
: 真的不懂这种新闻用意何在。
: 1.
: 什么叫华山分尸男?
: 我们不是很爱喊无罪推定原则,
: 怎么现在有点风声就先定罪了?
: 你说很多证据指向那个人是犯人,
: 你看过那些证据吗?
: 你思考过那些证据的来源吗?
: 你怀疑过那些证据的真实性吗?
: 没有,所以你跟大家一起手指他就是杀人犯。
: 为什么不可能分尸另有其人,
: 他只是帮忙顶罪?
: 为什么不可能他只是被陷害,
: 恰好表达能力又不佳或有精神问题,
: 无法立即辩驳或表露出一副应该被人怀疑貌?
: 这不就是司法制度存在的原因吗?
: 这不就是为什么每个犯罪嫌疑人,
: 都值得有个专业辩护人协助的原因吗?
: 结果,媒体却像上帝一般,
: 指定一个人,叫做犯人,
: 配合一个看似合理的故事,
: 先让那个人成为众矢之的。
: 这跟没有司法制度的民粹审判有何两样?
你有病阿 他自己承认分尸了 还带警察去找尸块
警察在牠大同区的家里找到死者的两个乳房都冰在冰箱里面
还在无罪推定? 这种案子顶多讨论刑度跟证据能力 事实的部分无庸置疑
难道现场好几百个人都看见郑捷杀人 你也要无罪推定?
现场好几个人看见王景玉砍下小灯泡的头 那些人全部视力有问题?
又不是月黑风高隔几百公尺 是光天化日只在身边一公尺亲眼看见自己女儿被断头
这种的到底怎么无罪推定?
义务律师也不可能辩到无罪 顶多讨论刑度而已
: 2.
: 再来,最不能理解的,
: 就是去扯辩护人了。
: 辩护人的角色定位,就是协助当事人,
: 管他是天使还是恶魔,
: 努力保护他在法律上应有的权利。
: 辩护人不是没有道德观,没有价值判断,
: 而是在他的这一份工作上,
: 他的最高价值,
: 就是尽可能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
: 拯救一个可能被诬赖的、误解的可怜的灵魂。
: 纵使是有罪之人因此脱罪,
: 错的也不是那个辩护人,
: 而是法律制度,
: 为什么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
: 可以容许一个罪犯因此不用受适当的惩罚。
: 所以,一个辩护人帮许多犯罪嫌疑人辩护,
: 而且是有高度嫌疑的人辩护,
: so what?
: 他犯法吗?不,他依法协助辩护。
: 他不道德吗?不,他秉持最高道德进行辩护。
: 所以不论他帮多少穷凶恶极的人辩护,
: 他到底何罪之有?
: 为何要用这种耸动的标题,
: 强调这是一个曾经帮谁辩护的律师?
: 用意又是何在?
: 至少我不懂这样做对这个社会有什么帮助。
重点是辩护人专门接这种案子 接到知名度大开
华山分尸案的变态竟然把法院找的义务律师解除委任
另外自掏腰包出钱委任黄律师 一般人都有法治常识 都知道被告也有人权
只是每次都是某个人出来辩护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是全世界只剩下这一位律师了吗?
还是其他律师都是哑巴无法出庭辩护?
愈想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