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初拍雷洛传时原本想用本名吕乐
但是被他的家族人向电影公司传达不要用本名
电影公司因为是向家兄弟的,本来就敬重吕乐先生
所以才改成雷洛
2.五亿港币当时大概值多少?
1956年当上新界区总华探长,1959年至1968年赚翻了
当年台湾人的年均收入才200美金,他已经可以用300万港币
买下一整栋大楼收租了(现在这栋大楼由香港政府跟吕家人共管)
当年1美金可以换5.6元港币,1美金对台币是1:40
所以300万港币大概是当时的两千万左右台币
那时候台北市地区一坪建坪市价才3700元台币
西门商圈才刚刚掘起,以他当时的能力用一点点钱
较偏远土地也差不多3700元可以买下台北市2甲建地
3.吕乐家族在美加地区都还有不少物业
4.这部电影有空去翻翻,雷洛的探长桌上面的名牌是写着吕乐
只是这画面一闪就过,要暂停才看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