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结婚之外的第三种选择!英国最高法院判决:异性恋也有“民事结合”的权利
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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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结婚与不结婚,英国的伴侣将有第三种选择。 ,异性恋伴侣也有民事结合权利。目
前民事结合在英国仅适用于同性伴侣,一对异性恋伴侣史坦菲德和盖丹认为这项法律歧视
像他们一样,想要结为民事伴侣而非婚姻关系的异性恋者,因此向法院提起告诉。最高法
院的判决将给英国政府修法压力,英国首相梅伊也说,她“高度关注”这项判决。 英国
在2004年引入民事伴侣关系,让同性伴侣享有和已婚异性恋者类似的法律权利,也可领养
小孩。英国民事伴侣和婚姻的差异包括,在登记时民事伴侣登记为名称互为“伴侣”(ci
vil partners),婚姻登记时的名称则为“夫”(husband)与“妻”(wife)。性病和
通奸可以做为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但不能做为解除民事伴侣关系的理由。 史坦菲德和
奇丹认为,婚姻是一种“父权制度”,他们希望两人的结合不要带有“父权包袱”,希望
异性恋也能以民事结合取代婚姻。(美联社) “我们想有平等的伴侣关系” 英国异性恋伴
侣争取“民事结合”权利 标题 2, 自2014年起,英国的同性伴侣除了在北爱尔兰以外,
都能合法化结婚,而民事伴侣登记仍存在,代表同性伴侣可选择结婚或结为民事伴侣,但
异性恋伴侣想要结合,只能选择结婚。今年41岁的史坦菲德(Rebecca Steinfeld)和37
岁的奇丹(Charles Keidan)认为,婚姻是一种“父权制度”,他们希望两人的结合不要
带有“父权包袱”。
两人在2014年向伦敦西区切尔西镇政府申请登记民事伴侣关系遭到驳回,两人以禁止异性
恋伴侣采用民事结合,违反欧洲人权公约为由,同年向伦敦高等法院(High Court)提出
违宪审查(Judicial Review),2016年高等法院法官判决继续禁止异性恋伴侣采用民事
结合,但准许两人向伦敦上诉法(Court of Appeal)院提出上诉,但在2017年遭到上诉
法院驳回,两人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 史坦菲德和奇丹认为,婚姻是一种“父权制度”
,他们希望两人的结合不要带有“父权包袱”,希望异性恋也能以民事结合取代婚姻。(
美联社) 英国最高法院27日指出,禁止异性恋伴侣登记为民事伴侣与欧洲人权公约相牴触
。未来异性恋也应可适用民事伴侣关系,相较于婚姻,民事伴侣关系更能保障双方于关系
结束后的财产与法律问题,同时也没有宗教内涵,更没有父权制度的疑虑。 婚姻之外的
第三种选择 标题 2, 许多英国异性恋伴侣也和史坦菲德和奇丹一样,希望采用民事结合
而非婚姻制度。住在英国牛津郡的哈维(Dee Harvey)和索卢梭(James Thrussell) ,
他们不想结为夫妻,但希望能有经济上的保障,因为未来哈维退休后,她的退休金依法只
能给眷属或是民事伴侣。两人已经交往11年,共同负担房贷,他们认为,婚姻无法展现他
们做为平等伴侣的地位。哈维说:“婚姻仍是非常父权的体制,结婚证书上必须写上你父
亲的名字和职业就是一项明证。”但她也强调,两人并非反对婚姻体制,只是觉得婚姻制
度并不适合他们。 家住英国肯德郡(Kendal)的麦特瑟(Paul Metsers)和布鲁赫斯特
(Pauline Brocklehurst)已经共同生活了38年,并育有3个小孩,两人都结过婚,也都
不希望再踏入婚姻。麦特瑟表示,他觉得自己被歧视,因为两人既没有结婚,也不是同性
伴侣,异性恋伴侣又被民事结合排除在外。他们认为,伴侣不一定要受到婚姻约束,“许
多夫妻婚后几个月就离婚,婚姻制度并不是什么魔法,在英国多元文化社会下,对许多人
甚至是种侮辱。”
好像要心得 以下心得
看来这世界仍然充斥着满满的大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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