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领枪未依程序就上膛 警误射左手掌溅血

楼主: LIN9 (LIN9)   2018-06-22 17:51:50
1.媒体来源:苹果
2.完整新闻标题:领枪未依程序就上膛 警误射左手掌溅血
3.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第三分局正义派出所邱姓员警昨天下午担任4点到6点勤务,领完枪进行清枪时,突
然发生枪枝走火,子弹射中自己的左手掌食指与中指指缝的掌缘,当场血流如注,巨大的
枪声,让正在办公室里的同事们也都吓了一大跳,立即将邱姓员警送医包扎,所幸没有大
碍。
第三分局督察组表示,邱姓员警(50岁)准备上班执勤前,先到枪械室提领警枪,再到办
公室装载子弹于弹匣,却没有依照程序,没有先拉滑套,再检视有无子弹,而是在装上弹
夹后,再拉滑套上膛,还将手指放进护弓内,误触板机将子弹击发。
督察组人员表示,事后邱姓员警也吓一大跳,表示自己J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至于是
不是工作太累,督察组人员说,邱员正要上班执勤,应该不是精神不济,由于警察枪枝训
练时要求员警须在一定的区域上装卸子弹,并有一下程序步,邱员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已经记两小过惩处,同时也会加强员警领用警枪的教育训练。
邱姓警员使用的配枪为警政署最新配发的德制Walther PPQ M2手枪。
台中市警局大甲分局一名苏姓警员,4月28日值勤领用枪枝时,在进行清枪时不慎击发子
弹,所幸并未酿成伤亡,事发不到二个月,台中市第三分局邱姓警员,也发生枪枝手火意
外,造成食指与拇指间掌缘撕裂伤,经送医清创缝合五针后已无大碍,台中市警局督察室
表示,依据《后勤业务要则》第55条规定,发生枪枝走火者记过论处,若造成人员伤亡加
重处份,二案经调查后,苏姓警员予以记过一次处份,邱姓警员予以记过二次。
台中市警局训练科长陈耀南表示,外勤警员原本配发史密斯90手枪,已陆续汰换成新款
Walther PPQ M2手枪,因枪枝操作略有不同,特别印制“PPQM2警用枪枝清枪安全要领”
小卡片,分发给所有外勤警员,并以红底白字特别提醒“子弹不上膛、手指勿入弓”,应
是警员对操作程序不熟悉,将加强教育训练。
一名资深警官表示,先前配发的史密斯90手枪已经使用20多年,具有弹夹保险功能,在关
保险的状态下,若子弹上膛,未装上弹夹,仍无法击发,大家在使用操作上都非常孰悉,
而新款PPQM2手枪,则没有弹夹保险功能,因此在清枪过程中,须谨记“子弹不上膛、手
指勿入弓”要领,才能避免走火事件发生。(蔡智铭、王煌忠/台中报导)
新闻网址:http://goo.gl/ZwqLZm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当新闻连结过长时,需提供短网址方便网友点击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