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认不得下体特征 女告性侵败给入珠

楼主: by7321 (都是They的错)   2018-06-22 15:08:32
认不得下体特征 女告性侵败给入珠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22/1377896/ 水果
出版时间:2018/06/22 15:00
(更新:新增内容)
宜兰县1名男子日前因女友与另1对情侣发生争执,4人相约旅馆谈判,但当时仅男子与情
侣中的女方到场,事后女子控诉遭到性侵还羞愤自杀,但因她对男友述说的性侵过程与庭
讯时前后矛盾,且又认不得男子下体特征,法官因此不采信其说法,判男子无罪。
判决书指出去年6月,有枪砲前科的叶姓男子听女友小恩(化名)抱怨,女性友人小美(
化名)告诉男友,小恩在外面说他坏话,小恩多次致电小美男友想要解释,但都被拒接,
叶男为了替女友出头,双方相约旅馆谈判。
但小美指控,当时被叶男骑机车载到旅馆后,因男友不愿到场,叶男虽多次接到小恩电话
,却称要先跟小美谈判不愿离开,两人在旅馆独处近3小时,且叶男一进房间就说“很热
”,立刻脱到只剩四角内裤。
小美声称自己坐在床上等待时,叶男突然坐到一旁说要帮她按摩,并强脱小美衣服后,用
手指性侵得逞后再以下体磨蹭,小美说因自己力气不及叶男才反抗无效,离开旅馆后叶男
又载着小美至附近便利商店,4人才会合谈判。
事后小美向男友哭诉被叶男性侵,且在5日后羞愤割腕自杀,叶男因此被依性侵罪嫌起诉
。然而宜兰地方法院审理时,发现小美从旅馆离开时神色自若,告诉男友的性侵过程也与
在法院上证称的不相符,且叶男下体有入珠,特征相当明显,但小美却记不得,法官因此
不采信小美说法,判决叶男无罪。(突发中心张芸甄/宜兰报导)
出版时间12:53
更新时间15:00
#事后越想越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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