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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缓刑 录取台大硕士在职专班是理由?
2018-06-19 14:35联合报 记者卜敏正╱即时报导
嘉义县农会总干事黄贞瑜担任大林镇长期间,涉嫌与时任公务员的丈夫李丰全将公务车私
用,获得油钱不法利益,一审判黄1年8个月、李1年6个月有期徒刑;但日前二审改以公务
员共同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背信罪,各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均缓刑3年。
因判决文写黄贞瑜录取台大硕士在职专班,应知警惕无再犯之虞,国民党嘉义县长参选人
吴育仁,今发出新闻稿强烈质疑是否有特权干预司法,地方民代也质疑“考上研究所,也
能影响判决?”
吴育仁说,黄贞瑜的母亲李秀美因贿选案在镇长任内被停职,陈明文内举由女儿黄贞瑜代
理并连任,后因涉公务车私用被依贪污罪起诉,又改任县农会总干事,一审原以公务人员
假藉职务诈欺得利罪,判黄1年8个月、李1年6个月有期徒刑,二审却获判缓刑,也不用下
台,这就是民进党的标准?自己人贪污没关系?
吴育仁也质疑,二审合议庭似乎也在帮黄找有利证据,录取台大硕士在职专班,是轻判理
由?现在脸书都在问,录取台大硕士在职专班真好。
他说,黄贞瑜是陈明文干女儿,掌控嘉义县农会系统,年底选举是否“污云罩顶”令人担
忧。而陈、黄两人涉贪官司判决是否公允,相信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这未来也是否也影
响选举公平和清廉执政,呼吁大家一起来监督检视。
嘉义县议员詹琬蓁也在脸书贴出该则新闻质疑,“考上研究所,也能影响判决o是要大
家犯法后去读书,表示有教化之可能?”引发热烈讨论,并留言“法院谁家开的还看不出
来吗?”;“假若考上台大博士班呢?”;“可见从小父母要我们认真读书是对的!”
黄贞瑜今天未接电话,但昨天曾对此案回应,绝无意图贪图公家好处,也没有贪污,即使
所有人都告诉她,这是一起用司法包装的政治案件,“但我们不论在检调侦办或者法庭上
都全力配合调查”。她不否认公私混淆,也承认未善尽公家财产保管责任,但对的事情据
理力争,错的事情要付出政治上及法律上代价,绝不逃避。她只求整个案件事实应被还原
,上诉与否会再跟律师讨论。